保康:以案促改系统施治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发布时间:2023-08-26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仅凭一人签字,60万元公款就跑路了,简直不可思议……”近日,保康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抽丝剥茧,查实了该县商务局下属一食品公司违规出借资金相关问题。
原来,2021年6月,刚担任该食品公司经理两个月的付某,未报告主管局、未经集体研究,大笔一挥私自签字同意,将公司20万元资金出借给同为商务局下属企业的饮食服务公司使用,其后又以同样的操作分两笔出借10万元、30万元给饮食服务公司、商贸中心。至今,仍有30万元未能收回。
今年3月,县纪委监委根据巡察移送线索对付某展开调查时,其仍认为自己没有错,出借款中有30万元收取了利息,为公司谋取了利益。
“并不是给公司谋取了利益就不违规。你未经集体研究,擅自违规将公款借给他人使用,给国有资产带来流失的风险,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调查组严肃指出后,付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4月6日,县纪委监委给予付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公司管理混乱的问题并非个例。深入调查发现,商务局下属5家企业存在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资产运营、资金支出等方面突出问题。
“系列案件充分暴露县商务局下属企业纪法教育不够,制度机制不完善,监督流于形式。”该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陈晓波介绍,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向县商务局下发了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举一反三,深化以案促改,切实强化下属企业监管,确保国有资产资金安全。
商务系统问题频发,其他部门和系统是否也存在类似问题?该县纪委监委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全县企事业单位出借资金情况进行调研,发现违规出借资金问题在一定范围不同程度存在。该县随即印发相关通知,在全县开展违规出借资金问题专项清理整治,重点清查各单位未经法定程序违规出借资金,单位对出借资金管理不到位、收回不及时,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方面问题。
县政府牵头抓总,县财政局具体推进,督促相关单位对出借资金,逐笔制定收款方案,限期收缴到位。县纪委监委跟进监督,严肃查处违规决策,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问题。派出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督促各单位对照出借资金情况,全面查摆“三重一大”、财务监管等方面存在的漏洞,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和审批程序。
据悉,通过专项清理,全县清收资金3319万余元,4人因违规出借资金问题被追责,7家单位因清收不力被约谈。
“我们将持续强化监督,督促各单位‘一把手’当好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花大气力经营好、管理好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该县纪委监管相关负责人表示。(保康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gzdt/jcdt/1444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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