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华蓥市:“记分”+“评查” “新兵”变“能手”
发布时间:2023-08-26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真没有想到,你们连7年前别人给我送葡萄的事都知道了。”在留置场所内,原以为将违纪违法行为掩盖得天衣无缝的李朝伟得知丑行败露后,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坐在椅子上,很快就承认了所犯罪行。
2022年12月,华蓥市林业发展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李朝伟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3年7月,华蓥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朝伟犯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牵头参与谈话的正是永兴镇纪委书记张敏,她虽然从事纪检监察业务不到2年,但得益于市纪委监委专门为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定制的专项培训计划和自己的日常努力,已经从一名纪检监察新兵成长为独当一面的办案能手。谈起自己的成长诀窍,她忍不住提到该市纪委监委正在开展的“每月每事”和“每月每案”两项活动。
华蓥市纪委监委会同司法部门对已办结的职务违法案件逐项量化评分(伍建军 摄)
2022年,针对新进纪检监察新兵“想干不会干”的现状,华蓥市纪委监委在实行“一对一”跟班学习机制的基础上,围绕办案能力和案件质量双提升,制定实施《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履职“每月每事”记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每月每案”质量评查办法(试行)》。
在管人方面,《每月每事》从线索管理及案件查办、审查安全、措施使用、涉案财物等六个方面对办案人员戴上“紧箍咒”,通过对办案人员履职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或违规行为进行分类扣分,倒逼其切实解决审查调查工作中安全重视不够、程序履行不严、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从管案方面,《每月每案》对审查调查部门已办结移送审理的案件就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条规适用、文书规范等方面逐项进行量化评分,从细枝末节上查案件的不足,找承办人员的“茬”。并按照评分细则在问题清单中列明扣分项目、原因及依据,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案件质量。
“你镇在办理的李某某同志违纪案中,李某某于2019年、2020年分别受到了党纪处分,但是在审查报告中未写明李某某的‘前科’,也未按规定引用从重处理的条款,请在本月底之前,按照《案件质量评查问题清单》逐一整改。”收到《问题清单》后,上任不久的溪口镇纪委书记彭力立即进行了整改。
2023年以来,全市已评查案件53件,其中评定优质案件5件、合格案件48件,无1例不合格案件,督促整改问题431个,在实现立案数、结案数分别上升49.23%、43.90%的同时,案件质量也得到质的提高。(作者:米明孚 王金建 耿立进)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3/8/23/4059e554c8b0420a8b48c56f69870f4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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