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直插问题点位 开展生态环保领域专项监督
发布时间:2023-08-26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渗滤液外溢风险较大的问题是否已得到有效解决?整改进展如何?”近期,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生态环保领域专项监督,各监督检查组直插问题点位,实地查看问题整改情况。
为有力有效推动生态环保领域各类督查检查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州纪委监委统筹州县(市)两级纪检监察力量,积极探索“纪检监察专责监督+行业部门职能监督”模式,会同生态环境部门认真分析研判全州生态环保领域问题整改风险点位,抽调业务骨干,采取不打招呼、直插一线的方式,协同联动对生态环境问题隐患点位开展抽查检查,累计发现问题52个。
今年以来,为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州纪委监委把开展生态环保领域专项监督纳入落实“清廉云南”建设政治监督“护航行动”重要内容,完善构建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抓总、监督检查室调度指导、派驻(出)机构监督督促、县市纪委监委强化落实的“1+4+N+3”工作格局。聚焦大气污染防治、破坏森林资源、河湖保护治理、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担当、不作为,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虚假整改等问题,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准确把握治理方向,拿出破解问题的实招、硬招。
“要强化对相关生态环保职能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和整改落实情况的贴近监督、现场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透过问题看责任,看被各单位责任担起来没有、是不是正确地担起来了、担起来的效果怎么样,精准开展工作‘体检’。”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强调。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日常沟通协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的切实举措,着力构建“清单交办—台账管理—定期跟踪—监督问效”的监督工作闭环,灵活使用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手段,督促生态环境领域责任部门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摸清症结、拿出举措、倒排时间,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同时,严肃查处在整改工作中不严不实、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降低标准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适时开展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压紧压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范松梅 姜大炜 || 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xinfangjubao_0808/122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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