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国资国企纪检监察机构:澄清正名激发干事创业新动能
发布时间:2023-08-26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经查,反映党支部副书记、副院长陈某在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产值分配、质量技术管理、违反规定私自承揽工程等问题不属实,现予以公开澄清。”在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某分支机构党员干部职工大会上,集团纪委的澄清正名让当事人感受到组织的关爱和温暖。
为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鼓励党员干部敢担当、善作为、勇争先,今年以来,省属国资国企纪检监察机构积极做好澄清正名工作,打好“激励行动”组合拳。
工作中,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澄清正名全过程、各环节,澄清正名前征求当事人意见,综合考虑澄清正名的范围、方式、时机等;澄清正名中听取当事人表态发言、认识体会;澄清正名后与当事人进行“关爱式”谈话,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等情况,把组织的关爱传递到当事人心间。
在省供销社党组会上公开为朱某澄清正名后,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与朱某谈心谈话,鼓励她放下思想包袱,全身心投入工作。朱某坦言,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与她的“关爱式”谈话让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后顾之忧没有了,干劲更足了。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错告、诬告等行为,规范信访举报秩序,省属国资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在澄清正名的同时,加强与有关党组织的协调联动,通过“三会一课”、发放宣传单等开展纪法宣讲,营造良好氛围。
“我们结合企业政治生态、生产经营、企业文化等情况,在为卡房分公司赛某澄清正名后,及时组织宣讲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方式、受理范围,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认定等;在回访现场答疑解惑,讲解、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云锡控股纪委负责人表示,这样做的目的是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依纪依法、实事求是行使权利、反映问题,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
“澄清正名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一澄了之’,更不能‘形式上澄清’实质上‘应付差事’,而应该运用系统思维,剖析根源,综合施策,对症下药,以达到标本兼治效果。”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澄清正名、谈心谈话、纪法宣讲,有效地把组织的关心和爱护传递了出去,既温暖了被澄清正名对象的心,保护了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又树立了正确的导向,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上半年,国资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受理信访举报总量同比下降10.45%,其中纪检监察组同比下降17.51%,有效净化信访举报环境,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添加了新动能。(责任编辑 马雪艺)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paizhudongtai_0821/1226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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