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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深化移风易俗 弘扬时代新风

发布时间:2021-03-31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为深入落实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要求,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尚,减轻人民负担,近日,葫芦岛兴城市纪委监委组织各纪检监察协作区在辖区内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加强组织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市纪委监委把开展移风易俗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和强化机关作风的重要抓手,要求各乡镇(街道)成立移风易俗工作监督小组,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统一领导,周密研究部署,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推进。落实“一把手”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发挥“头雁效应”,一级抓一级、一级督一级,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

  营造浓厚氛围,提升群众“三率”。市纪委监委利用市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党务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宣传报道经验做法,进一步强化社会宣传。运用“网格化+监督”模式,强化“5名协作区专员+24名乡镇(街道)纪(工)委纪检委员+270个村级正风肃纪监督员”链条,建立三级“网格化”联动体系,组织进村入户宣传移风易俗知识,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态势,保证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三率”持续提升。

  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由市纪委监委指导,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牵头,与民政部门通力配合,紧盯乡镇(街道)干部和村(社区)“两委”成员等“关键少数”,加强对婚丧事宜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的监管,坚持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控制操办红白事宜规模,各纪检监察协作区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监督操办过程,同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树立正面典型,以此带动身边群众努力破除陈规陋习,让群众从人情负累中解脱出来,加快形成文明、生态、节俭的新风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移风易俗是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新风正气的社会性活动,直接关系和影响到新时代文明实践成效。我们在推进移风易俗过程中注重抓在平常、严在经常、融入日常,监督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觉做好表率,破除婚丧陋习,净化社会风气,让新风良俗吹遍兴城大地,有力有序有效涵养基层风清气正新风尚。”兴城市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工作主管领导表示。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hld/system/2021/03/29/03008043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