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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监督助力历史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

发布时间:2023-09-02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你们辖区有几处文物保护点?针对辖区的文物保护,你们有些什么具体措施?有没有落实专人负责?多久巡查一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圣井山石殿改造提升方案有没有组织专家论证?工作进程如何?”……日前,瑞安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联合该市文广旅体局就各乡镇(街道)辖区内文物保护工作进行“把脉问诊”,了解历史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情况,督促履职尽责。

  这是该市监督助力历史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落细落实的一个缩影。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瑞安文物资源丰富,共有不可移动文物256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文物保护领域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尤为重要。瑞安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室组”联动优势,构建党风政风监督室全面统筹、纪检监察室跟踪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一线监督的工作格局,与文广旅体、住建等单位协作联动,成立文物保护管理督导组,共同发力深入开展历史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项监督。

  专项监督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调研督导等方式,对责任落实、资金使用、文物管理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对文化遗产普查、甄别工作的力度,及时将有限的、零散的文物资源进行挖掘整合、集中保护,与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价值。同时,督查组对该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圣井山石殿、玉海楼、利济医学堂、观音寺石塔、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卢氏宗祠的三年监测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紧盯文物保护工作开展中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压紧压实文物保护责任,做到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今年以来,瑞安市纪委监委共开展专项督查8次,发现问题48个,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毕,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2份,督促该市文广旅体局完善《文物安全巡查制度》《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审核权力运行制度》等3项制度。

  针对督查发现的文物安全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问题,该市纪委监委督促该市全面推进文物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责任人完成挂牌并纳入属地派出所治安重点防范单位,将全市256处不可移动文物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围绕圣井山石殿保护规划编制、安消防设施整体提升等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合力,组织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属地镇纪委开展“点穴式”“嵌入式”监督检查,通过建立问题台账、跟进整改落实、销号闭环管理等监督方式,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高标准推进圣井山石殿改造提升工作。聚焦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八卦桥”等修缮提升工程,该市纪委监委采取实地查看、约谈交流、查阅财务资料等形式,跟进专项修缮资金申报、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同时,瑞安市纪委监委还注重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快查快办,确保每一条问题线索得到有效处置,如给予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文物损毁和村集体资金损失的原桐浦镇陈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我们将继续深化专项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高质量整改,以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效推动保护历史文物与文化遗产工作取得实效。”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瑞安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308/t20230808_204092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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