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人·手记】让幸福感惠及每名特困人员
发布时间:2023-09-02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宁波市镇海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 楼维芬
“现在福利院供养的特困人员脸上笑容更多了,我心里也更踏实了……”近日,当我回访镇海九龙福利院时,该院潘院长坦诚地说。这把我的思绪拉回到第一次来这里开展专项监督的场景。
今年5月,为强化兜底保障,区纪委监委通过“室组地”联动,成立专项监督工作组,将特困供养机构管理作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进行整治。我所在的纪检监察组,负责对镇海九龙福利院开展检查。
九龙福利院是全区机构供养人员人数最多的单位,2022年年底签订四方供养协议63人,约占全区机构供养人员的44%。院内收住的对象均是稳定期精神病患者。
“院内的对象自身无法维护合法权益,那么他们的生活保障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克扣、侵占他们生活补助的问题?”我们专项检查组调阅核查了福利院近三年来的资金使用情况,发现该院存在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结余较多、零用钱未转入特困人员个人帐户的情况。
开门见山说问题,我约谈了该院潘院长,一番对话后了解到,原来,福利院入住的人员,除了生病住院外,基本不离院,所以花钱不多。福利院担心这些特困人员大病或者办理丧葬时,上级拨付的钱不够用,所以,在保障他们基本生活水平的基础上,能省就省,“好心”存钱以备不时之需。
虽然福利院工作人员不存在侵害特困人员利益的问题,但是账户上结余大额资金显然不符合规定,还存在很大的廉政风险。专项检查后,我们第一时间向区民政局党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该局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对特困人员供养资金使用管理落实整改,完善制度,并责令该福利院负责人作书面检查。
如今,九龙福利院已举一反三完成问题整改,原帐户上结余资金通过招标形式全部用于院内特困人员床上用品、服装、鞋帽、日用品、零食、保健品等物资采购。8月,当再次来到这里开展监督“回头看”时,我直观感受到特困人员的生活保障更好了,工作人员的照料服务也更加周到,看到他们过得越来越好,心里涌起一股暖流,我想这就是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守护民生的强烈使命感。幸福路上,我们的群众,一个都不能少。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jingtoushouji/shouji/202308/t20230816_204732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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