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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突出知责明责 强化担责尽责 监督推动厅党组制定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3-09-02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中共安徽省委《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监督推动驻在单位党组制定并印发实施了《省水利厅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促进驻在单位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知责明责、担责尽责,清单化、闭环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把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作为监督重点。省水利厅现有在职干部职工5000多人,厅直属单位点多线长面广,23个厅直单位有11个驻在合肥之外,全厅在职党员3300多名,基层党组织近400个。近年来,全厅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积极成效,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逐步形成。但从监督执纪工作实践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自上而下逐级衰减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基层水管单位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较为淡薄,违规违纪行为时有发生。针对这一实际,驻厅纪检监察组始终把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作为监督重点,围绕“做什么、怎么做、做没做”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厅党组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党治党责任链条,着力解决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聚焦知责明责,推动制定“三个责任主体”履责清单。依据中央及省委有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文件规定,结合省水利厅工作实际,推动厅党组制定《责任清单》,列明了厅党组、厅党组书记、厅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共计30项责任清单和52项落实措施。针对党组“主体责任”,明确要履行“在全厅系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等12项责任清单,针对责任清单细化提出“每半年召开1次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等23项落实措施。针对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要履行“研究部署全厅党的建设工作,组织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举措”等5项责任清单,针对责任清单细化提出“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等11项落实措施。针对厅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要履行“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管理监督”等13项责任清单,针对责任清单细化提出“每年至少向党组书记汇报1次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等18项落实措施。通过制定《责任清单》,着力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

  强化担责尽责,监督推动《责任清单》贯彻落实。驻厅纪检监察组采取多种监督措施,推动《责任清单》贯彻执行,强化责任主体担责尽责,着力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没做”的问题。比如,会同厅党组召开沟通协商会,把贯彻落实《责任清单》情况纳入监督建议事项,督促厅领导班子成员依据厅党组《责任清单》,推动厅直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相应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深入18个厅机关处室和23个厅直单位,开展“面对面”调研走访、点对点谈心谈话,督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综合运用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述职评议、厅机关处室和厅直单位平时季度考核测评等方式,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着力形成清单化、闭环式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省水利厅系统得到有效落实。(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pzjg/p/113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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