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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孜县委员会关于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9-02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一轮巡视第六巡视组对江孜县开展了常规巡视。2022年11月28日,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向江孜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2022年11月28日,自治区党委巡视六组向江孜县反馈问题后,江孜县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站在“巡视问题不整改,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政治高度,把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县委立即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县委巡视整改办公室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3个专项整改组。制定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和专项整改组工作规则,构建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办公室综合协调、专项整改组分块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全面部署抓整改。共召开江孜县委专题会议1次、常委会会议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次、巡视反馈意见认领会2次和2022年度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召开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议10次,逐一听取各项整改任务推进情况,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7项,切实做到了各项整改任务“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细化措施抓整改。对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的4个方面33个整改任务照单全收,结合实际逐条逐项细照细查,共制定126条整改措施,制定印发了《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江孜县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四)强化责任抓整改。县委巡视整改办向责任领导、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下发整改任务交办单67份;集中约谈(提醒)上轮巡视反馈意见未完成的1项问题和经济责任审计反馈意见未完成的5项问题的分管领导、主责单位,提出了4条整改要求;建立日报告和周汇总制度,20家牵头单位坚持每周二报送整改推进情况,全面及时掌握了整改进度;建立巡视整改督察督办制度,对县直牵头部门和各乡镇全覆盖开展了实地督导检查。县纪委监委成立巡视整改督导检查组,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督查室对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15次,形成监督检查报告2份,逐步压实了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方面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一是严格执行《江孜县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江孜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截至目前,十届江孜县委已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63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51次,及时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吃透、吃准、吃深了精神实质,确保了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江孜县落地生根;同时,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把重点发言和研讨交流、个人自学和集中研学结合起来,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严格执行《江孜县关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列席巡听旁听工作制度》,县委每月深入2个党委(党组)开展巡听旁听工作,97名县级领导(包括调研员)通过分片包干,深入联系点开展宣传宣讲、调查研究、旁听指导、挖掘典型等工作100余场次,进一步促进了理论学习成果巩固提升。三是与学习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制定出台《中共江孜县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谱写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江孜篇章的县委工作报告》,对确定的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分工,各级党委(党组)定期向县委报送了落实情况报告,县委督察室将落实情况纳入督查重点内容开展督导检查3次,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2.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作用。一是十届江孜县委第47次常委会听取了群团工作汇报并安排部署工作;召开县委群团工作专题汇报会,听取了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工作汇报,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开展督导检查2次;县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听取了全年经济运行、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生态环境保护、党的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相关工作安排部署。二是按照《全国“三区三线”划定规则》《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细则》,江孜县已将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在原有基数的基础上扩大1.3倍,同时将开发边界线新增面积纳入到《江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和《江孜县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目前江孜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城镇开发边界线)已通过区、市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审核,将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盘活利用等手段,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行供地。三是出台了《江孜县财政局(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事项请示和报告制度》《江孜县财政局(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的职责,规范了国有企业决策程序和机制。四是县委履实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核中开展了考核;修改完善江孜县委常委会议事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常委会议事研究内容,认真学习了党中央及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2次,研究部署了江孜县意识形态工作重大事项2次;召开江孜县2022年度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报告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下级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江孜县事业干部岗位调整实施办法》,通过党委(党组)和用人单位推荐的方式,多渠道掌握优秀事业干部,及时配备了19个乡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五是印发《江孜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工作任务和具体举措;顺利完成2022年度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情况综合考核工作,并签订了2023年法律顾问协议,协议中已明确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法律专题培训会;印发《关于调整充实江孜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出台《江孜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明确了合法性审查范围、内容及工作流程,今后江孜县委、政府各类重大协议及合同将提请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六是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充实完善了违规占用周转房领导小组;对乡(镇)、县直单位周转房进行全面摸底调查。

  3.认真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决策部署。一是从严执行驻村干部请销假制度,对照驻村考勤表和队员请销假记录,及时制作每月驻村补助“发放清单”,确保了驻村干部精准足额享受驻村补助;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驻村干部管理办法》《江孜县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驻村工作九项制度》,以实地督导的方式对村(居)驻村工作队在岗情况进行督查。二是成立了信息排查、政策讲解组,全面核实了清退民办教师的政策落实情况、建立了信息登记表,进行政策宣讲2次,并开通了服务热线提供咨询服务。三是及时下发《关于乡镇党委所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已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工作纳入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按照《江孜县村主干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培训集中攻坚方案》《江孜县2022年村(居)“两委”班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教育培训实施方案》《江孜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冬训”工作方案》,持续开展了村“两委”班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活动。

  4.认真落实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决策部署。一是建立健全《江孜县人民政府重大风险评估决策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确保了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防范了重大风险;采取措施收回全部债权。二是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江孜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分级分类调研工作方案》,按照经营“好、中、差”等级精准甄别合作社,分级分类建立了江孜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台账;强化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2022年江孜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要点,明确了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体系,目前江孜县已创建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家、自治区级合作社11家、日喀则市级合作社5家;制定印发《江孜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培训方案》《关于开展合作社会计人员业务培训方案》,组织乡镇合作社举办了江孜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现场观摩学习暨合作社辅导员专业培训会和农牧民合作社会计人员业务培训班;引导和鼓励某投资公司与合作社深度合作,引导和鼓励农机合作社参与农田深耕深松高标准建设项目,通过资源整合,推动了产业优化升级,增强了市场竞争力。三是对照扶贫协议内容,督促21家达到分红期限的产业项目按时、按量上缴分红资金;制定《江孜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管理办法》,建立了明晰的项目申报、审核等制度。四是根据区、市疫情防控政策调整,结合江孜县工作实际,充实完善《江孜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根据防疫需要充实完善专项工作分工、细化人员安排。

  5.认真落实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决策部署。一是江孜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工程已完成前置手续、可研批复、资金申请,相关资料已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4月11日江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了《关于日喀则市江孜县县城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待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时,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现实需求;对江孜县域污水处理厂排污管网及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下发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制定污水处理厂月检查台账,严格实行月检查制度,有效治理了污水直排年楚河。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对某乡混凝土拌合站进行立案调查,并处以罚款1.23万元,目前该拌合站已取得环评批复文件;成立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检查组,对全县混凝土拌合站、制砖厂全面开展环评、水保审批手续排查,共下发督办单70份,对不严格落实相关环评手续的1家砂场碎石加工厂进行立案调查,处以罚款10.13万元,目前该砂场已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及时督促2家农民建筑施工队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12.07万元。

  6.坚决严防失泄密风险隐患。将“涉密红头文件存放”“涉密计算机使用管理”工作列入年度保密重点检查项目和督查工作事项,对部分单位开展涉密红头文件存放情况和涉密计算机管理情况保密专项抽查,形成《督查工作专报》,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切实达到了以查促改、以查促管、以查促防的效果;健全完善《涉密文件、涉密载体管理制度》,明确由单位第一责任人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保密领导为保密工作责任人,保密工作人员为涉密文件和涉密设备专管人,已形成《江孜县保密工作制度汇编》下发至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严格按照涉密文件“专柜存放”标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涉密红头文件保存提出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对自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同时,对各单位文件柜配备情况进行抽查,未按要求配备的单位已立即整改完成,通过自查和抽查相结合,全县各单位保密文件柜均已达标;对违规外联单位的涉密计算机拆除网卡,封堵网口、USB口,张贴涉密标识,填写标识要素,明确涉密计算机属性、责任人,设置登录密码,做到了“专机专管,专机专用”;对存在违规外联问题的单位开展“一对一”保密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了单位保密意识和防范意识;县委保密委主任对4家违规外联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组织召开全县保密工作推进会暨保密警示教育培训会,进一步提高了保密工作意识和业务能力素质水平,受教育人数达130人次。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走深走实。一是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县委听取了《江孜县2022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江孜县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研究部署了相关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形成了全县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和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江孜县各级党委(党组)制定完善了主体责任清单和落实措施,对62家党委(党组)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召开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责述廉会议,8家党委(党组)书记进行述责述廉,县委书记作了点评讲话并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确保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二是县委组织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再次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进行重点传达学习,均已熟知规定内容,切实提高了干部业务知识储备;2022年度的4批职级晋升工作,严把晋升关口,及时征求纪委监委、信访局、巡察办、国保大队的意见4次,严格审核个人“三龄两历一身份、奖惩情况、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职级的起算时间”等内容4次,严格开展廉政审核工作4次,出具廉政意见4份,严防“带病提拔”,确保了职级晋升人员的质量,为组织选人用人提供了有力依据。

  2.严实深细履行监督责任。对全县干部职工在岗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作出提醒1次;对违规干部作出降职处分,对履行干部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不按规定处理违规违纪行为的1名乡党委主要领导和组织部门负责人予以提醒谈话;再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转发至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学习,通过组织工作双月例会对公务员法进行了培训,干部职工熟悉掌握了相关规定。

  3.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县委对2020年至2021年涉及非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对时任某局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进一步充实完善非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程序,健全《江孜县400万以下非必须招标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实施办法》,确保了项目严格履行程序;定期不定期对实施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二是积极对接设计单位、评审公司、项目业主单位、监理公司,深入产业发展项目点进行实地测量面积,对项目的设计及施工图纸、评审报告以及概算批复等资料进行复核,整理审计单位出具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和实地现场踏勘记录原始资料,形成了《关于江孜县易地扶贫搬迁补短板产业发展项目巡视反馈问题复核情况梳理表》。三是江孜县15个乡镇卫生院附属建设项目资金已到位,并签订项目合同,目前正在加紧施工。四是针对某公司承包卡若拉冰川合作开发项目欠款问题,江孜县多次会同专业律师全面梳理双方存在的违约行为,经江孜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按照法律程序,通过诉讼方式追回欠款,目前案件已进入审理程序。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着力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一是江孜县委常委会召开前,将会议议题材料提前呈给各常委,充分征求了班子成员意见建议;各班子成员对全县各项重大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切实提升了决策能力。二是将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问题整改方案备案管理机制列入《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内容,县“四大班子”严格执行《关于落实江孜县“四大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备案工作的通知》,及时制定了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问题整改方案;制作提醒函,落实组织监督,县机关党工委采取随机抽查、列席会议等方式,常态化监督了县级领导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均已参加了2022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下发年度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通知,四套班子成员自觉接受监督,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对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了说明。

  2.认真规范执行选人用人程序和深入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一是2022年以来,江孜县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工作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对每批次干部选拔任用讨论事项,首先提交至书记专题会进行酝酿,再次根据酝酿结果召开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进行讨论,最后将干部选拔任用建议提交至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全面规范了干部讨论任职程序。二是加大了干部引进力度,2022年度通过专招引进、公开招录汉族干部职工10名,已上报了2023年度专招乡镇公务员计划、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计划、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计划;在干部调动工作中,充分考虑民族结构、紧缺人才等因素,结合全县卫生系统编制空缺情况,已接收汉族卫生系统干部1名,逐步提高了干部民族比例。

  3.抓牢抓实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一是江孜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下发的党建述职评议成果运用机制,已将《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列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学习,确保了考核办法落实落地;将党建考核纳入到全县年度综合考核内容,顺利完成了2022年度考核工作;将党(工)委抓党建工作责任纳入2022年综合考核重要内容,顺利完成了各级党组织的考核工作;召开2022年度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县委书记对全县倒数3名党(工)委书记进行了约谈。二是县机关党工委书记对召开党组会议不规范的3名党组书记进行了集中约谈,并组织党组书记、成员现场观摩学习了其他部门党组会议;结合2022年度综合考核,对发现的党组会议召开次数不达标、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规范等问题现场进行反馈,做到了同步掌握县直部门党组规范履行职责情况;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党组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开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专题培训;各单位根据《江孜县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结合实际形成了本单位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并认真贯彻执行;建立了机关、乡镇日常工作月提醒机制,将党组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及日常督导重要内容;制作规范的党组会议记录本,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印在扉页,常态长效提醒各党组规范落实党组议事规则,确保了党组议事规则规范落实,切实发挥党组作用。三是组织各乡(镇)驻村临时党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县、乡强基办工作人员召开干部驻村工作例会,传达学习《关于整合使用全区强基惠民工作经费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详细讲解了强基惠民工作经费使用方向及细节程序;涉及县级指导规划和村(居)参与入股的项目,严格按照《关于整合使用全区强基惠民工作经费的指导意见通知》文件精神,均已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相关程序。四是以视频形式组织开展县级党员党性教育线上示范培训班,各乡镇同步举办了党员党性教育培训;严格按照教育转化成果分类处置信教党员,对信教党员进行了结对帮教。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2022年11月28日召开江孜县委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县委召开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议10次,听取了上轮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未整改完成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督办,有效推动了问题落地见效;九届区党委巡视和经济责任审计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及时充实完善了整改落实情况,相关佐证材料均已收齐归档。

  2.坚决扛起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江孜县纪委监委在纪委常委会上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学习,深化了对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的认识;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巡察办联合制定《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对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各乡镇纪委根据《日喀则市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工作指引》的通知,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在集中整改阶段开展监督工作指引学习和相关监督检查15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江孜县国资委根据《关于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清理工作的通知》,清退了在国企兼职的行政干部3名,并抽调2名一般干部到县国资委工作,充实人员力量,强化了对国企日常工作监管指导;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和财政预算制度,2023年度各单位公用经费已预算完成,“三公”经费均未超过上年数;严格实行公对公报销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除应发放给个人的补贴和费用,不向个人卡发放垫付的公用经费,必须使用公务卡或对公账户拨款结算;全面落实了“收支两条线”,自2021年全面实行非税收入系统后,目前暂未发现江孜县存在应缴未缴、坐收坐支等违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还需持续深化推进。江孜县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整改、需要持续用力解决的问题,加强协调指导,严格按时有序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保持定力、跟踪督查,持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一)狠抓整改落实。加强对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各乡镇党委整改落实日常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整改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严肃整改纪律,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追责问责,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每项整改成果都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二)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该完善的尽快完善,着力构建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优势和发展动能,努力推动江孜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突出成果运用。坚持把成果运用作为检验整改成效的试金石,坚决把整改工作与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解决具体问题与突破共性问题结合起来,全面排查梳理问题整改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扎实做好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行得通、用得好、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措施,着力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8月30日至9月28日。联系电话:18089978769;邮政信箱:江孜县委巡视整改办(日喀则市江孜县卫国路1号);邮编:857400;电子邮箱:xzjzxwb@sina.com。

  中共江孜县委员会

  2023年8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xsxcha/10825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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