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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用制度规范处理和化解重复举报

发布时间:2023-09-16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为进一步规范重复信访举报化解工作,东至县纪委监委立足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东至县纪检监察重复信访举报处置流程》(以下简称流程),聚焦分析研判、分类处理、有效化解等方面,以规范化和制度化的举措,推动重复信访化解工作见真章、出实效。

  以“点”切入,提高分析研判精准性。严格按照重复举报三条判定标准,围绕被反映人、反映人和反映事项等方面,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跨时限、跨层级、跨渠道分析研判,不定期对纸质重复举报件材料排查梳理,做到不误判、不漏判。全面梳理掌握重复举报问题根源和特征类型,建立精细化管理台账,逐件列明信访举报人基本情况、反映主要问题及办理情况,摸清重复举报的起因经过、主要诉求、以往调查处理情况、症结难点等信息,为精准处置打下基础。

  以“线”延伸,强化分类处理规范度。《流程》将重复信访举报细化为“一信多投”“过程中举报”“办结后举报”3大类别,对于“举报初期一信多投”,做好受理告知和政策解释说明,加强与涉事单位负责人沟通等;对于“办理过程中的重复举报”,加强与信访人的沟通联系,做好阶段性回访,对问题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匿名举报件办结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反馈结果;对于“已办结后的重复举报”,做好信访人政策解释说明,按“三到位一处理”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关心关爱工作,举报人对核查情况不认同的,必要时按程序开展复查复核工作,确保举措精准有力、矛盾化解到位。

  以“面”覆盖,促进化解机制多元化。《流程》强调要加强与属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之间沟通联系,摸清问题症结,细化信访诉求和化解举措,推动合理诉求有效解决。进一步完善领导包案工作机制,明确疑难复杂、关注度高的重点重复举报由委主要领导包案,重复举报4次及以上的由分管副书记包案,重复举报3次及以下的由协管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包案,推动化解重复举报“存量”,积极减少信访“增量”。今年以来,我县重复举报率为11%,较去年同期的30%,呈明显下降趋势。

  “《流程》的实施,对推进我县信访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准化起到了积极作用,要充分利用好重复信访举报处置流程,切实做到分析研判有方、分类处理有序、化解措施有力”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xfjb/p/113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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