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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红花岗:紧盯农村“三资”管理 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发布时间:2023-09-17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近日,遵义市红花岗区委第二巡察组在对巷口镇党委及其所辖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的过程中,发现巷口镇中山村合心村民组组长李某某涉嫌侵占集体资金的问题线索,随即移交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置。

  经查,李某某在管理村级事务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将财政一事一议建设安装的太阳能路灯被群众车辆损坏的赔偿款占为己有。目前,区监委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红花岗区以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通过细化清单提级监督、开展村集体三资巡察监督等方式对全区农村“三资”管理开展全面监督。今年1至7月,村集体“三资”领域立案6件6人,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和村(居)规范完善“三资”管理相关制度32项,并在全区115个村(居)推广执行。

  针对红花岗区城镇化率高,村(居)分布广泛这一客观现状,区纪委监委对全区村(居)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筛选出工程项目多、补助资金多、信访问题多三类重点村(居)作为提级监督对象,围绕“一肩挑”人员行使权力情况、“三资”具体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党务村务公开情况,梳理细化36项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任务清单。

  区纪委监委联合审计、农业农村等专业部门力量,组建3个监督检查组,紧盯集体“三资”产权交易、资产经营、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在严肃查处优亲厚友、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同时,督促组织、财政、审计、乡村振兴等职能部门对被提级监督村(居)同步开展提级指导管理,逐步规范集体资金支出、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惠农惠民补贴发放等行为。

  此外,红花岗区在开展村(居)巡察全覆盖的过程中,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作为巡察监督重要内容,深挖细纠“三资”底数不清、管理不善、监督不力等问题。目前五届红花岗区委第二、三轮巡察已完成对36个村(居)党组织常规巡察,发现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线索12件14人。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以及巡察反馈的问题,区纪委监委进行“一对一分析”,个性问题点对点督促整改,共性问题认真分析研判,深挖制度漏洞,督促村(居)建立管理台账、项目台账、惠民台账、经济合同台账“四本台账”,对每一笔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同时,规范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集体资产监督等制度。

  (遵义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309/t20230913_82383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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