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联动评估促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3-10-14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在集中整改阶段,你单位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对巡察反馈问题,强化举一反三和加强源头防范措施少。经联合评估组综合评估,本次整改总评分89分。”近日,在象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召开的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评估会上,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联合评估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提出质询和改进意见,并现场亮分。这是象山县开展巡察整改联动评估的场景。
为做深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象山县以巡察整改量化评估为抓手,强化联动协作,建立巡察整改联动评估机制,督促被巡察单位逐条对照、逐项落实、真抓实改,有力推动巡察问题整改落实见真章、动真格、出实效。近年来,该县已对48家被巡察党组织开展了联动评估,共发现并反馈问题103个。
精准评估离不开科学的制度设计。象山县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制定出台《巡察整改工作量化评估办法》,围绕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任务落实、巡察成果运用3个维度细化15项评估指标,以百分制量化,明确赋分细则、扣分标准,通过维度总体赋分和指标量化扣分相结合方式确定评估等次,着力解决巡察整改督导方式单一、评价标准不清、无法量化考核等问题。
为确保整改质效评估客观公正,该县做细做实评前准备工作,通过“量化评估自评表”“会议召开情况表”“人员处理统计表”“挽回经济损失统计表”“制度完善情况表”五张表格,指导被巡察单位画好“自画像”,为联合评估提供全方位、立体式参考。强化联动协作,加强与组织、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抽调业务部门骨干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干部组成联合评估小组,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业务娴熟、情况明了、政策精通的优势,深入被巡单位逐一进行“对账”“核账”,杜绝评估过程中因业务不精、力量不足导致的随意定性、盲目评价等问题,确保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全覆盖、无偏差,实现“1+1+1>3”的监督效果。
“这样的联审联评既有效整合监督力量,提高了监督效率,又保证专业在线,公平公正。”该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针对联合评估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某乡镇党委负责人表示认同:“评估组指出了我们在整改过程中存在的盲点和‘症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将认真对照、深入整改。”会后,他立即召开班子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
既要督任务、督成效,又要查责任、查作风。对评定等次为“不合格”的单位,由县委主要领导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对该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要求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责任,定期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整改进展情况,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清仓见底。
破解具体问题只是第一步,联合评估组还借助“专家库”优势,在联审会上分析梳理共性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农村装修垃圾、农作垃圾随意堆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不是个别现象,需要在全乡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纠正和预防同类问题发生……”在对该县高塘岛乡渔潭村垃圾路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评估时,联合评估组指出。根据联合评估组农业农村局专家指导,高塘岛乡党委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实现长效长治。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高塘岛乡纪委监察办跟进监督,通过制定打分表、不定期实地走访等方式持续跟踪问效,把监督贯彻到农村庭院整治、垃圾分类、农村污水治理等各个环节,推动各村提升村容村貌、打造美丽宜居环境。截至目前,该县已围绕巡察发现的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共性问题,推动该县农业农村、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面上工作专项治理,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下一步,该县将继续完善巡察整改联动评估机制,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
(象山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308/t20230830_205697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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