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沾化区:涉及群众利益决策未经评估不得实施
发布时间:2021-04-01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上次开了会后,现在这路修得又好又快,开车十多分钟就到县城超市。以前通往村外的路坑坑洼洼,种的大葱、西红柿、红萝卜、大白菜不方便往外运,常常耽误了好价钱。”站在自家门前水泥路边,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富源街道西岔村村民王井利说。
半年前,王井利提议整修村北生产路,解决全村生产出行难题。西岔村邀请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纪工委监察室工作人员、村民代表对该项目召开“四评三测两公示”会议,对该项目进行评估。经过测量预算,需整修村北生产路1100米、排水涵三处,预计投资8万元。
“以前,村民对村里修路不认可,背后议论村干部在集体建设项目中捞钱。现在有了监督评估制度后,修路的事很快就通过了,街道纪工委通过流动监察室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测,路修得好,大家没说出个不字来,村里工作开展顺利多了。”该村支部书记王宪德说。
为破解村级监督难题,沾化区纪委监委推动实施“四评三测二公示”监督评估机制,对涉及群众利益决策,设置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公示三道防线,将监督关口延伸到“小微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从制度机制上保障群众利益、群众意愿被尊重和考虑,推动基层政治生态不断向好。
自从监督评估机制推开以后,村内每项决策都要通过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明确规定村干部及其亲戚一律不得参与承建本村工程,各项开支自觉接受监督。
“我村今年新建村级活动场所及文化广场涉及资金近200万元,在项目项目招标、建设、验收各个环节都接受监督,增强了干群互信,大家伙放心跟着村‘两委’干,今年村集体收入突破30万元。”该区富源街道马家村党支部书记宗学永介绍。
沾化区纪委监委推动工作中心下移,着力加强村级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在整合村党支部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力量的基础上,成立村级监督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落实工作报酬,保障和支持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开展全覆盖监督。
建立村级监督委员会年度履职考评机制,由村民代表对其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乡镇纪委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评议考核结果奖优罚劣。凡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事项不进行监督评估,或在监督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决策失误和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020年以来,该区各村居监督评估村级决策4000余项,涉及村建工程项目63个,发现上报“蝇贪蚁腐”问题线索116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8人次,立案11起,撤换村党支部书记5名、劝退村委会主任6名。(山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dfzf/202103/t20210303_236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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