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发挥巡察“熔炉”作用 搭建“选育管用”全周期培养体系
发布时间:2023-10-21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县委每轮巡察,都要尽力实现两个目标,一是提交高质量巡察报告,二是提升巡察干部能力水平。”江陵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介绍道。
近年来,江陵县不断强化巡察队伍建设,紧扣选、育、用三个环节,构建起选拔、培育、管理、使用巡察干部的全周期成长体系,形成了优秀干部参加巡察、巡察岗位培育优秀干部的良性循环。
为建强用好巡察人才库,进一步充实优化巡察干部队伍,县委巡察办实时更新巡察人才库“蓄水池”,重点由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中选派业务骨干,并结合每轮巡察重点和被巡察党组织特点,有针对性从人才库中抽调人员,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同时,为提升抽调人员素质,制定出台《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参加县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严明抽调纪律,压实选派责任。截至目前,已动态储备巡察人才92人,专业人才占比达90.2%。近一年多来,共选配35名优秀干部参与省市县的巡视巡察工作。
为提升巡察工作质效,江陵县紧扣每轮巡察目标任务,切实抓好巡前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不仅涵盖发现问题、谈话技巧、撰写报告、信息录入等基础业务知识,还精选通晓政策规定、了解基层实际的行家里手开设“专家课堂”。针对巡察“新兵”对巡察重点把握不准的困惑,通过以老带新、以巡带训等方式,将巡察谈话、实地查访、延伸了解等工作现场变为训练场,通过讲案例、教方法、授技能帮助新人尽快进入角色,掌握实战技能。
“巡察组干部有无违规干预被巡察党组织正常工作?”“有无以权谋私、跑风漏气、口大气粗、违规吃喝等行为?”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结束后,一份关于巡察组巡察期间纪律作风表现测评的调查问卷发放至被巡察党组织人员手中。每轮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办都会采取自查自评、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巡察组巡察期间纪律作风表现开展评估。
“通过‘角色互换’方式监督巡察干部,让我们感受到巡察工作‘刀刃向内’的态度,更加显示了巡察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县巡察干部表示。
严管严治是手段,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才是关键。为此,从本届县委巡察启动伊始,县委巡察机构制定出台《县委巡察组、巡察干部工作质效评价办法》,对巡察组实行跟踪问效、动态积分考核管理。
“本次巡察移交问题线索2条,可以得20分;巡察专报1条,可以得15分……”日前,巡察质效考核人员正在对巡察组积分进行实时更新。为了更好发挥巡察“政治体检”功效,该县将影响巡察质效的重要环节、重点事项,细化为发现问题线索数量、巡察报告质量、数据录入、队伍管理等4个方面、18项评分标准,实行一轮一评定、一年一汇总,通过考核评选出“先进巡察组”和“先进巡察个人”,以激励巡察干部担当作为。
此外,该县积极为巡察干部找好“出路”,对表现优秀的巡察干部积极向选派单位做好推荐。截至目前,参与县委前四轮巡察的干部中,有11人得到了交流使用和提拔重用。(李忠)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gzdt/jcdt/1454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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