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发出纪检监察建议 开“良方”除“病灶”
发布时间:2023-10-22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我们在巡察中发现你乡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差距,对‘小微权力’监管不严等问题。为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集体资金监管机制,督促你乡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现向你乡提出如下建议……”这是大姚县纪委监委向三台乡制发的纪检监察建议中的内容。
这份纪检监察建议源于该县今年3月开展的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巡察发现三台乡博厚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杞某某先后5次安排人员购买酒水用于村委会接待,并将购买酒水的资金以会议伙食费的形式进行报销。
随后,县纪委监委以纪检监察建议的形式,向三台乡提出加强乡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规范村组干部日常管理、强化村集体资金监管等方面的要求,督促该乡制定整改方案,健全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小微权力运行、纪律作风等制度机制,堵住监督监管漏洞,做到长管长严。
近年来,大姚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靶心,有效发挥纪检监察建议纠偏促治作用,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职能部门举一反三、深挖根源,查找问题和监管漏洞,进一步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推动监督治理深度融合。
纪检监察建议不能“一发了之”“点到为止”。该县纪委监委按照“谁制发、谁负责、谁监督”原则,采取跟进监督、书面提醒、监督检查、专项督办等方式,全程跟进纪检监察建议的执行情况。为避免整改“挂空挡”“走过场”“打折扣”,该县纪委监委健全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回访监督机制,强化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督促被监督单位全面、彻底整改问题。对整改到位、成效明显的转为常态监督,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见效。
此外,该县还将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政治生态分析评价、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内容,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倒逼抓好纪检监察建议的落实。
今年以来,该县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9份,推动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23项。
“一份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建议具有‘四两拨千斤’的效果,我们要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把查办案件、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统一起来,真正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梁家礼 毛骏 || 责任编辑 张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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