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做实做细海洋渔业专项监督
发布时间:2023-11-11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为确保海洋生态系统的高效修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海州湾附近海域实行禁养禁捕封闭修复管理。” 今年7月,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发出禁养禁捕封闭修复管理通告。
连云区拥有118公里黄金海岸线,海水养殖业、海洋捕捞业等海洋渔业优势突出,但是非法捕捞、非法养殖问题也较为明显。此前,海州湾附近海域曾因非法用药养殖缢蛏,导致该片海域出现鱼类、蟹类死亡,被群众多次信访举报。连云区纪委监委开展鱼蟹死亡问题溯源的同时,提请区委区政府召开会办会,推动对海州湾附近海域集中统一管理,实施生态保护开发海洋项目,控制养殖捕捞强度,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近年来,连云区纪委监委持续加大对海洋渔业监督力度,制定《连云区渔业安全生产专项监督实施方案》,聚焦渔业安全生产总体状况和风险积聚度,从高到低构建“红黄蓝三色监督体系”,分层分类对非法码头、非法养殖、非法捕捞、三无船舶等“三非一无”问题开展精准监督。
为规范用海秩序,连云区纪委监委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牵引作用,通过推送《提示单》、《专题报告》等形式,提醒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面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对海洋渔业领域整治进行部署推进,在休渔期、养殖季等重要时期海洋工作会议上通报非法捕捞、非法养殖典型案例,为相关职能部门常敲“警钟”。
针对专项监督发现的非法捕捞监管不力等问题,连云区纪委监委专项约谈林海、经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涉渔乡街党政“一把手”,督促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向区林海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和建议函,推动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并定期跟踪督办。去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查处渔业安全生产方面责任落实不力、工作作风不优等问题2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问责党员干部24人。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311/t20231109_83057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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