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向诬告者亮剑 还清白者清白
发布时间:2023-11-24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感谢区纪委监委及时调查核实,为我澄清正名,让我解开了心结。我一定会继续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在近日召开的一次澄清正名会上,武汉市江夏区乌龙泉街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吴某某激动地说道。
此前,江夏区纪委监委收到任某某实名举报,反映乌龙泉街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吴某某在其修建房屋时故意刁难并收受香烟和现金。收到该举报后,该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会同乌龙泉街纪工委迅速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
通过查看房屋修建现场、查阅审批图纸资料、与当事人谈话等多种方式详细了解情况后,调查组发现,任某某申报的房屋修建高度为3.3米,但在实际修建中超出了限高。吴某某作为执法人员,对任某某违规修建房屋情况进行巡查并责令其停工整改系正常履职,未发现吴某某存在收受香烟和现金的行为。任某某故意捏造事实,企图达到继续违建等目的,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该区纪委监委将此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乌龙泉街纪工委也以会议形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吴某某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图为江夏区乌龙泉街纪工委在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召开澄清正名会
为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近年来,江夏区纪委监委将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开展澄清正名协调推进,与组织、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诬告陷害行为打出“组合拳”。该区纪委监委对收到的检举控告件逐一研判、认真甄别,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其中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进行集体会商、精准定性。建立健全线索“双向移送”联合惩戒等机制,根据诬告陷害行为人的身份和造成后果等不同情形,由相关部门进行分类处理,对捏造事实、恶意中伤等恶意举报甚至诬告陷害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向诬告者亮剑,还清白者清白。
为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诬告陷害行为,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秩序,江夏区纪委监委持续深化宣传引导,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条幅,以及视频、图文等形式,广泛宣传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的表现形式、危害后果和法律惩戒规定,引导干部群众依法正确行使监督权利,客观公正反映问题。
“我们将始终坚持对诬告陷害行为‘零容忍’,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江夏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武汉市江夏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gzdt/jcdt/146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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