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一岗双责“纪实”监督机制激活“头雁效应”
发布时间:2023-11-25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要以有力政治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坚守政治监督使命要求,积极搭建监督载体、创设监督抓手,不断健全完善可查证、可追溯、可评价的监督机制,在派驻监督中积极探索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有效机制。
建立“三本台账”管理机制,把对领导班子运行情况的政治监督做实。建好政治理论学习及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台账,紧紧围绕中央、省委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部署的传达学习情况开展监督,重点监督是否及时学习传达、是否深入讨论研究、是否制定并落实贯彻措施。建好“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台账,把列席“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纳入制度化管理,会前督促监督单位将情况比较复杂的“三重一大”议题提前报备,会中对决策程序、民主集中制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会后对决策事项的落实进行跟踪督促。建好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台账,针对酝酿提名、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管理等关键环节,细化流程、逐项对照检查。通过“三本台账”监督管理,围绕“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横向对比、查漏补缺”,引导监督单位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切实提升监督实效。
建立全过程跟进监督机制,把对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做实。开展政治监督“知情”是首要前提,既要摆正“裁判员”的位置,又要用好“再监督”的方式。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配套改革的贯彻落实情况”等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梳理监督单位在贯彻落实过程中的职责分工,找准监督切入点,依托省委督查室的督查计划和省委改革办的改革重点,制定跟进监督方案,建立监督台账,派员参加专项督查行动,以“再监督”方式推动监督单位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
“雁飞千里靠头雁”,“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为“关键少数”,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纪实监督机制,把对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政治监督做实。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不够清楚、对如何开展工作不够明白的状况,在监督单位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纪实制度,发放纪实手册,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通过工作纪实知责明责、守责担责,会同机关纪委提醒督促、定期检查。将纪实情况同年底述责述廉工作结合起来,纪实手册作为的述责述廉考核附件,监督“所述”与“所做”相一致,推动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3/11/13/1e4f15a8442849c093bd3e74eefbf5c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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