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派驻监督优势护航重大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3-11-25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重大项目建设是经济发展的“加速器”,关系国计民生,是赋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驻在单位的职能特点,加强对政策落地见效、重大项目推进的监督检查,斩断项目领域腐败利益链,严防项目“建起来”干部“倒下去”,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廉洁、高效运行。
紧盯重要节点,全过程护航项目实施。重大项目建设周期长、环节多、潜在的廉洁风险点多,要始终紧盯重点人员、关键环节、时间节点、突出问题,将风险防控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盯住职能单位“一把手”和项目直接责任人推进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履职情况,开展“督促式”监督。盯住决策立项、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厘清不同阶段监督重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实行全程“嵌入式”监督。盯住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投资完成率、按期投产率等指标,瞄准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事项和完成时限,对项目建设进度开展“跟进式”监督。盯住难点堵点问题,把“探头”向建设瓶颈聚焦,紧跟项目建设进程,梳理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推动协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困扰、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问题开展“靶向式”监督。
强化联动协同,全流程构建协作机制。重大项目建设涉及部门单位多,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要建立协调有力的监督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贯通协同工作格局。要对标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及项目建设任务要求,督促压实职能部门、项目主管单位及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严把项目建设效率关、质量关和廉洁关,监督推动党委、政府督查发现问题后进行整改,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贯通协同。强化“室组”“组组”联动、加强与机关纪委的协同监督,探索“共同推进、定期会商、随时沟通”监督机制,组成联合督导组,开展下沉式、调研式监督检查。建立联系服务企业、双向沟通联系机制,采取座谈了解、回访提升等方式,重点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和困难诉求,检查职能部门落实责任情况,以“暖心”监督为项目建设注入“强心剂”。
创新监督方式,全方位助力攻坚克难。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量大,违纪违法行为隐蔽性强、发现难度大,要创新监督方式,全力推动项目攻坚突破。实行“清单式”监督,建立监督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制定领导干部参与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履职正负面清单,督促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参与项目建设管理。开展“点题式”监督,针对进展缓慢、逾期超期的项目,与驻在部门联合召开项目业主、责任单位、问题涉及部门等三方协调会,采取“面对面”方式现场协调督办,依规依纪依法破解要素制约,让项目重新“跑起来”。运用“数字赋能”监督,整合发改、工信、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单位平台数据信息,搭建线上监督平台,针对项目各环节全流程数据,按照“数据归集-预警分析-预警处置”运行逻辑,实现对项目审批、进展和资产管理的全面覆盖、精准掌握、及时预警。
强化督查问责,全闭环推动问题整改。聚焦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中梗阻”痼疾,逐个击破,推动项目问题整改落地落实,让各部门向群众交出满意的民生工作“答卷”。要建立“发现问题-督办整改-追责问责-回头看”闭环式监督链条,推动监督、监管和整改治理有机贯通。要分析研判项目建设的廉政风险隐患,针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人员定期开展提醒谈话,针对中标单位开展预警谈话。对不正确履行职责及监管不力的职能部门,及时发出廉洁提醒函、监督建议函,推动问题及时有效解决。要配套建立问题线索快查快办、信访举报直达、通报曝光等多项机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坚决查处不担当、不作为等失职失责问题,以严格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建立“廉洁回访”跟踪机制,通过回访服务对象、审批人员定期走访等形式,广泛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检视监督成效。(驻北海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1120/gxjjw655b3418-1861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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