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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湾:开门立新规 压实村务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21-04-02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新任监察工作联络站怎么开展监督,这份履职清单请收好......”2020年12月23日,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举行新一届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工作会议,选出辖区内4个村(社)新一届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至此,全区6个街道52个村(社)的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都拿到了“上岗证”。

  “实行村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后,村干部权力更加集中,廉政风险加大,新形势对村务监督提出了新要求。”据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一届村监会、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开门”后,如何加强指导,帮助岗位新兵们尽快找准村务监督的切入点,成了当务之急。区纪委区监委出台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履职清单、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强化对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领导工作清单两份清单。

  “村级财产管理,主要监督代行管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及村级其他财务等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主要监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款项支付等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监察工作联络站履职清单中,针对村级小微权力风险点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等,详细罗列10条任务清单,为监督什么指明了路径。

  监督方向有了,如何做到精准监督、有效监督?在履职清单中,对监督方式作了明确规定。值得一提的是,在9种监督方式中,除了向街道监察办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定期汇报等,还特别规定了向群众掌握情况、收集意见等方式,拓展了群众监督渠道,架起了收集线索、反馈问题的桥梁。

  不仅如此,为强化街道监察办对监察工作联络站的领导,推动监察工作联络站有效发挥作用,区纪委监委也给街道监察办量身定做了10条工作清单。既有街道监察办为监察工作联络站建立工作保障机制,也有对工作站站长等人员的审核、考评、责任追究机制,规定了召开月度例会、实行月度通报等工作措施,加强了街道监察办与监察工作联络站之间的联系与领导。

  “有了这两份清单,接下来我们开展村务监督更有底气,也更精准。”日前,在参加新一届村监会主任(监事长)综合素质提升培训会后,永中街道镇南村村监会主任冯毅说。

  据介绍,该区还将配套推出村级三资管理、小额工程招投标等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监察工作联络站与村监会的职责范围、履职流程与监督抓手,压紧压实村务监督责任。(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jdjc/202101/t20210118_2340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