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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凤冈:对重点村(社区)开展集体“三资”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3-12-02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村党总支部副书记胡某,利用职务便利,用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偿还私人贷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在遵义市凤冈县凤岭街道青滩村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场,街道纪工委向全体党员通报了支部党员违纪案件,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并开展警示教育。

  凤冈县纪委监委紧盯村级集体“三资”运行管理、重大项目公示公开等关键环节,在全县范围选取41个集体“三资”体量大、工程项目多、资金投入大的村(社区)开展监督检查。截至今年10月,发现村级集体“三资”方面问题线索8件,立案7件7人,党纪政务处分5人。

  凤冈县纪委监委要求各镇(街道)、各村(社区)围绕村级集体“三资”资产管理、资金使用、资源处置等12个具体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纠台账,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各单位及时查找问题、补足短板。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抽调“室组地”业务骨干,组建由委领导任组长的2个监督检查组,对照自查及巡察发现的问题,聚焦自查问题整改、巡察整改、资金管理、制度运行等方面,采取实地查看、翻阅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深入了解村级集体“三资”运行情况,着力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管责任履行不力、项目实施手续不全等问题。

  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监督检查组召开问题分析研判会,逐一分析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形成问题台账,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书面整改通知书、现场反馈等方式,向被监督的单位反馈,督促责任单位举一反三抓实整改。

  今年9月,监督检查组在对凤岭街道6个村(社区)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青滩村、六里村在经营管理集体经济过程中,存在先付后签、票据无经办、设备未履行采购程序等方面的问题,经研判后,县监委向凤岭街道下发监察建议书,提出整改建议3条,督促凤岭街道对所辖村(社区)集体“三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整改问题6个。

  (遵义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311/t20231129_83154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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