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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向林芝市反馈巡视情况

发布时间:2023-12-02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根据自治区党委部署,2023年11月24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向林芝市反馈巡视情况,传达学习王君正书记在听取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涛年主持召开向林芝市委书记敖刘全的反馈会议,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第四巡视组组长王卓兴分别向敖刘全和林芝市市级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敖刘全主持向领导班子的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表态发言。

  王卓兴在反馈时指出,上次巡视以来,林芝市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着力做强巴宜核心区,促进6个县域经济组团发展,建设改革开放先行区合力进一步凝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稳步深入发展,生态屏障更加牢固,固边兴边富民行动持续推进;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政治生态逐步修复。巡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不到位,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聚焦“四个创建”、聚力“四个走在前列”的长远思考和战略谋划不够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严实,传导主体责任压力递减,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不够有力,廉政风险较为突出,作风建设不深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市委班子对一些工作任务部署多、统筹协调抓落实不够,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够扎实;落实巡视、环保督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集成整改、一体整改不够。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自治区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王卓兴提出了五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全力推进“四个创建”,持续巩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城市成果,精准把握“六大优势”,着力改善产业结构,切实保障服务国家重点工程,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国企改革,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责任,积极落实强边固边决策部署。三是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重点强化对各级“一把手”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持续深入正风肃纪反腐。四是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升班子破解改革发展难题的能力,提高议事决策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五是坚决扛起整改落实政治责任,以系统思维落实巡视整改,不断巩固拓展成果运用。

  刘涛年要求,林芝市要以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学习贯彻王君正书记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把握林芝市在全区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大局中的特殊地位,自觉履行在“四个创建”方面的职责使命,盯住个性问题,抓住共性问题,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下功夫,在推进“四个创建”上下功夫,在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下功夫,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助推建设全区改革开放先行区。

  刘涛年强调,林芝市要深刻认识把握巡视整改的政治性、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市委整改主体责任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整改监督责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既要推动解决巡视发现的具体问题,又要注重从市委层面剖析原因、从制度机制层面查找不足,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把市委整改同推动县(市、区)整改统筹起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敖刘全表示,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全面客观,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意见建议完全符合林芝实际,市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一是以坚强的组织领导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实行市级干部包案制,压实市级干部牵头抓具体整改事项责任,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二是以有力的工作举措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把巡视整改与开展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分类逐个明确整改要求,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切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三是以实际的工作行动转化巡视成果。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紧盯打造“两地五区”的目标,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林芝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的实际成效。

  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有关同志,自治区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有关处负责同志,林芝市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各县(区、市)主要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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