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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向尼木县反馈巡视情况

发布时间:2023-12-02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根据自治区党委部署,2023年11月23日,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向尼木县反馈巡视情况,传达学习王君正书记在听取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组长张雷分别向县委书记赵铁岭和尼木县县级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受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张雷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赵铁岭主持向领导班子的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表态发言。

  张雷在反馈时指出,上次巡视特别是领导班子换届以来,尼木县委能够认真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围绕当好“七个排头兵”,承接实施“强中心”战略、推进“七大行动”,谋划“新时代新尼木两步走”总体布局,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基层治理体系逐步完善,党风政风逐步改善,产业带动经济发展初见雏形。巡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有差距,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不深入,县委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作用不到位,统筹推动“四个创建”不够有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县委落实主体责任有落差,县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缺位,党风廉政建设有待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格,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不够有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选人用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有偏差,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力度不够,落实整改监督责任缺失,未健全完善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机制。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自治区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张雷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县委领导作用,统筹推进“四个创建”决策部署。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聚焦主责主业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不松懈纠治“四风”,一体推进“三不腐”。三是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深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四是抓好整改落实,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按照“四个融入”要求,一体推进、全面整改、持续整改。

  张雷要求,尼木县要以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学习贯彻王君正书记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把握自身定位,自觉履行在“四个创建”方面的职责使命,盯住个性问题,抓住共性问题,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下功夫,在推进“四个创建”上下功夫,在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下功夫,在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上下功夫,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张雷强调,尼木县要深刻认识把握巡视整改的政治性、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既要推动解决巡视发现的具体问题,又要注重从县委层面剖析原因、从制度机制层面查找不足,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赵铁岭表示,对于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坚决整改。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坚决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扛稳担实整改责任,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市党委工作要求在尼木落地见效。二要强化政治担当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建立实施“整改销号”机制,发挥县委班子成员示范带头作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带头指导好各部门整改,确保问题清仓见底、整改全面彻底。三要压紧政治责任抓整改。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推动实施党建“七项工程”,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要落实政治要求抓整改。用好巡视工作成果,放大巡视整改效应,引领全县上下按照“新时代新尼木两步走”总体布局,在打造“七个新尼木”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优异答卷。

  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有关同志,拉萨市委有关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尼木县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各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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