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以“巡”促改推动租赁车辆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24-06-06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我们认真落实巡察专题报告,明确了公务出行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规范了租赁车辆管理,从源头上遏制‘车轮上的微腐败’。”近日,大理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在向市委巡察办反馈巡察专题报告落实情况时说道。
十届大理市委第六轮巡察,在对3个市级部门和2个乡镇街道及所辖24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中,发现机关单位在租用新能源车辆管理中存在漏洞,租赁车辆未进入公车管理平台,由租车单位自行管理,容易产生违规租车、违规使用等情况,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
针对巡察中发现公务出行租赁车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在中期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后,部署由市委第三巡察组牵头,对全市有关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形成了《关于建议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租赁车辆管理的专题报告》,报市委研究审议后,向市公车办提出巡察建议。
为促进巡察建议的有效落实,大理市在十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集体约谈会上,对本轮形成的巡察建议进行集中交办,市委有关领导对巡察建议办理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市公车办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全市机关单位租赁车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开展系统治理。
据悉,为落实好巡察建议,该市公车办在全市106个单位开展公务出行租赁车辆自检自查,对全市各部门租赁车辆情况进行摸底。
市公车办在各级各部门自检自查基础上,紧紧抓住建章立制这个关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的通知》,明确了公务租车的适用情形、租车的标准、期限和租金及监督管理规定,并制作了大理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合同范本和租赁车辆审批单,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租赁行为。
在市公车办落实巡察建议中,市委巡察办开展督促沟通2次,适时掌握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并在制度的制定过程中,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修改建议,形成了良好的“同题共答”局面。
“大理市通过专题报告、形成巡察建议、建立督办、定期反馈的闭环运行机制,以问题为导向、系统施治,推动党政机关单位公务出行租赁车辆规范管理,全面推动问题系统整改,提高巡察成果运用实效。”大理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杨莉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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