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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1-18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11月18日,省委巡视五组对省委党史方志办开展了巡视,并于2024年2月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室务会议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室务会议承担巡视整改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牵头抓总、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引导全室同志从“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和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的高度,充分认识巡视整改的重要性,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在整改落实上求实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室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春节前即召开巡视整改动员会,先后召开15次室务会议或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关纪委和人事处跟踪督查,加强与省纪委监委一室、省委巡视办、省委巡视五组和驻厅纪检监察组沟通,持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巡视发现的薄弱环节,坚持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制订出台《督查工作暂行规定》等9项制度、修订出台《外出参加宣讲授课等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12项制度,合计21项。四是推动事业发展。印发《福建省党史和地方志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4—2030年)》;筹建福建红色文化研究中心;起草我省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实施方案;获省社科基金项目立项4项;编印7期《资政报告》,其中4期获省委领导批示;启动“中国式现代化在福建的探索与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福建方志和历史文化的重要论述”等课题研究,完成《听习近平总书记讲福建故事》书稿并获省委领导肯定性批示;印发《关于发挥福建“三多”独特优势,加强省市县联动开展党史研究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案》,编写《福建“三多”干部读本》等;启动《福建省全面小康志》,完成《宁德市扶贫志》初稿;4部省志分志出版,95部综合年鉴全部开编,累计11部年鉴获评全国精品年鉴,居全国第二。

(二)室务会议召集人承担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一是全程高度重视。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反复强调把整改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件一件抓,一项一项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坚持率先垂范。担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多次主持召开室务会、中心组学习会、专题部署会、民主生活会、工作调度会,经常性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汇报,坚持“四个亲自”,落实“四个融入”,对巡视整改工作每个环节都给予明确具体指导,现场办公推动解决复杂疑难问题。三是牵头抓实整改。主动认领49个问题,占整改问题总数的94%。目前,已牵头完成36个问题整改,基本完成11个问题整改,两项合并占总数的95.9%。四是推动建章立制。研究制订出台《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预警响应和检查考核暂行办法》等9项制度、研究修订出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12项制度,合计21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方面

1.针对紧扣职责研提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重要讲话精神等具体举措少的问题。

一是今年23次室务会议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从学习内容、牵头部门、目标要求等方面规范室务会议学习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是室务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提出“开展系统研究,加强保护利用”等3条贯彻措施,由相关处馆分别细化推进相关工作。

2.针对未开展“四下基层”等专题学习研讨的问题。

一是今年已组织3次集体研讨交流。二是印发《2024年室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次学习研讨都制定方案,安排3-5名同志交流发言。三是已安排3名同志围绕“四下基层”“千万工程”等重点内容进行交流发言。

3.针对记载、总结、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的探索与实践需持续加强的问题。

一是调整省志指导处副处长张俊博士等4名年轻骨干到研究一处。二是完成“中国式现代化在福建的探索与实践”探源课题研究方案和1篇研究文稿。三是完成《听习近平总书记讲福建故事》初稿,约40万字。四是在《人民日报》等报刊发表《用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等4篇文章。

4.针对未发挥系统优势汇总市县区已掌握的有关文献的问题。

一是在全省党史方志系统中征集到资料汇编31种,编写有关资料汇编约10万字。二是完成有关资料摘编初稿15万字、《宁德市扶贫志》总纂稿56万字,发表文章1篇。

5.针对省市县联动发挥“福建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独特优势、参与打造福建文旅主导标识举措不多的问题。

一是省市县联动打造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古田会议精神、福建中央红军村等红色文化品牌。二是印发《关于发挥福建“三多”独特优势,加强省市县联动开展党史研究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案》,上下联动开展《福建中央苏区百村调查》《武夷山张山头与闽浙赣苏区研究》《漳州战役研究》等课题研究、编撰《福建“三多”干部读本》《福建红色旅游精品线路解析》《福建中央红军村·第三辑》等。三是发表相关研究成果19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研究》获省社科立项,完成纪念中央红军长征出发90周年等方案,在《福建党史月刊》开辟“红色文旅”专栏,举办纪念“红旗越过汀江”95周年(长汀)、纪念《为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宣言》发布暨北上抗日先遣队在闽作战90周年(永安)等座谈会,组织省内外专家学者开展理论和学术研讨。四是完成《福建中央红军村·第三辑》《福建红色旅游精品线路解析》初稿。五是开展武夷山张山头红军墓等新增重要革命遗址调研工作,完成《福建中央苏区百村调查工作方案》,审看《走进才溪乡调查》等红色书稿、剧本、展陈方案。

6.针对红色文化遗存未按规定接受各地调查档案备案的问题。

一是专题学习《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提出全力配合做好审核把关、深入研究阐释、讲好红色文化遗存故事等3点贯彻落实意见。二是收到全省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2011年以来新增重要革命遗址调查统计材料并进行归档,全省共新增1653处。三是审读《文物中的福建党史》等书稿。

(二)写史修志编鉴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7.针对资政报告未能很好立足自身职责的问题。

一是重点围绕服务两岸融合发展、发挥福建“三多”独特优势,编印7期资政报告,其中4期获省委领导批示。二是完成《资政报告精选(2004—2024)》编辑稿,约33万字。三是与龙岩市委党史方志室联合撰写1篇资政报告并得到省委领导批示,收到泉州市、三明市委党史方志室6篇文稿。

8.针对编纂党史二卷等党史基本著作偏慢的问题。

一是《中国共产党福建历史·第二卷(1949-1978)》正式出版,加快推进全省党史二卷编写工作。二是《中国共产党福建历史·第二卷(1949-1978)》由中共党史出版社正式出版。三是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党史二卷编写工作的通知》,到宁德、莆田、古田推进二卷编写工作,督促指导宁德、宁化等10余个市县加快编写工作,完成三明、古田党史二卷审读工作,惠安、云霄二卷已付印。四是召开党史基本著作编写培训会,到宁德、莆田、古田推进二卷编写工作,督促指导宁德、宁化等10余个市县加快编写工作。五是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党史一卷编写工作的通知》,分别推动龙岩、南安、惠安党史一卷编写工作。

9.针对开展全省性课题研究少的问题。

一是完成《福建红色文化研究中心建设方案》;省市县联动开展福建中央苏区百村调查;指导南平、武夷山党史方志部门开展张山头红军墓群与闽浙赣苏区研究;《习近平龙岩足迹》获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宣传专项引导资金项目2024年度立项项目。二是完成《漳州战役研究》送审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福建探源——研读〈摆脱贫困>》获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宣传专项引导资金立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研究》《闽台一体化视域下的台湾词史研究(1683—1949)》获省社科基金立项。三是在前期刘大可主任任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副校(院)长期间,担任首席专家主持开展的中宣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古田会议精神时代价值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省委党史方志办业务人员经深入研讨、提炼,提出古田会议精神内涵表述建议(思想建党葆先进;政治建军铸军魂;实事求是拓新路;团结一心为人民),密切关注第二批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申报动态;拟与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联合主办纪念古田会议95周年理论研讨会;发表论文1篇。四是《福建党史月刊》刊发《谷文昌在龙溪地区工作的重要史实研究》等2篇文章。五是编辑《中共福建省委执政纪事》(2024年1月至6月),完成《党的十九大以来福建发展纪事》编辑校,计划于年底前出版。六是完成阶段性成果《永恒的力量——福建革命精神百年篇章》初稿和11篇论文。

10.针对第二轮志书编修未完成、资料未集中统一保存的问题。

一是2部已出版,4部待印刷,1部样书审核,7部清样稿审核,1部完成作者校并返改,2部需报审。二是省志分志过程稿已归集并移交省方志馆,新修订《第三轮<福建省志>分志编纂、评议与审定验收工作规定》对此作出规定。

11.针对2020-2022年综合年鉴出版完成率在全国排名后列的问题。

一是2020-2022市县综合年鉴全部完成,2023年于当年度全部完成,位居全国前列。二是2024年市县综合年鉴全部开编、大部分正在招标出版社或印刷厂。

(三)凝聚人心的教育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2.针对省革命历史纪念馆(以下简称纪念馆)、省方志馆展陈未充分体现有关研究成果,宣教方式不够生动活泼的问题。

一是纪念馆、方志馆已更换相关展板。二是2人参与申报国家课题,8人参与职称评审。三是纪念馆、方志馆已全面梳理、审查展陈内容并规范表述。四是纪念馆今年开展29场活动,组建“螺丝钉”红领巾志愿服务队,加强“携手共绘‘福建红’”“福建红”宣讲团等品牌建设。方志馆与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共建,组建屏西小学“小小讲解员”志愿服务队。

13.针对福建党史方志网和微信公众号原创内容少、更新不及时,志书库内容不全、缺失较多的问题。

一是制定《福建党史方志网络阵地管理暂行规定》,发布信息595条。二是在福建党史方志网开辟红色文化专栏,上传原创信息67条,刊物58期,新增栏目信息180篇。三是上传志书电子版16套、共19册。

14.针对相关单位材料送审未组织研究,对重大题材作品政治、史实等把关存在不足的问题。

一是出台《关于涉及党史题材作品的审核工作制度》。二是室务会议对出版《闽籍党和国家领导人传略》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

15.针对室务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研判具体问题、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未提出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的问题。

一是出台《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预警响应和检查考核暂行办法》,召开意识形态分析会。二是机关党委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预警响应和检查考核暂行办法》,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加强督查,并在意识形态分析会上向室务会议汇报全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等。三是出台《福建省党史方志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16.针对2020年7月中宣部出版局通报《福建党史月刊》抽检编校质量不合格的问题。

一是出台《〈福建党史月刊〉编辑部工作制度》。二是进行情况核实并批评教育2人。

(四)党史编研和志鉴编纂融通融合不够方面

17.针对未集中办公、未归口统一开展出版工作等“史归史、志归志”的问题。

一是经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沟通协调,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二是根据《省委党史方志办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科研管理处负责党史、方志类图书出版,年鉴工作处负责年鉴出版。

18.针对编年史、口述史、人物研究等职责未有效履行的问题。

一是与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文联联合主办《奔跑的中国草》读书会,福建电视台、《福建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编辑完成《福建省脱贫攻坚口述史资料汇编》,共计90余万字;围绕福建党史上的重要人物、重要事件、重要会议等,组织开展口述史征编工作,推动口述史职能有效履行。二是完成国家社科基金抗美援朝战争口述资料采录与整理重大研究专项工作第一批、第二批口述稿审读。三是推荐3篇文章参加全国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学术研讨会,参与举办《叶飞与新中国》座谈会,《福建党史月刊》开设“纪念叶飞诞辰110周年”等重要党史人物专栏,已刊发4篇文章,编撰《福建“三多”干部读本》,其中收录党史人物110余名。四是完成《历史性突破》编辑审校;室务会议原则通过《中国共产党福建历史·第三卷(1978—2012)》编写工作方案,正式启动三卷编写工作;以编年体例组织编写《福建党史百年大事记》,推动编年史职责有效履行。五是完成《闽籍开国将军系列传略》编写大纲、3篇初稿并收集相关资料;发挥福建省党史人物研究会作用,深化重要党史人物研究,推动人物研究职能有效履行。

(五)队伍专业化建设迟缓方面

19.针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政策落地的问题。

一是室务会议组织学习《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相关文件,提出加强用好职数资源等4条贯彻意见。二是经向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了解,我省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政策尚未落地,计划今年在条件相对成熟的单位试点。我室将密切跟进。

20.针对机关研究人员偏少的问题。

一是调整4名骨干到业务处,调整后业务人员占机关总人数的61.5%。二是从基层遴选2名干部到业务处;原计划招录2名博士选调生,1名自行放弃,1名即将入职。

21.针对研究氛围不浓,队伍青黄不接,缺乏有影响力的中青年骨干的问题。

一是在室机关一楼、三楼设置全室(含两馆)研究成果展板。二是出台《福建省党史方志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与龙岩联合举办“红旗跃过汀江”95周年座谈会,业务人员在第十三届中国地方志学术年会等发言;共申报各类基金项目22项,目前立项4项;发表和入选研讨会作品共计32篇,其中14名研究人员撰写作品22篇。三是启动全省党史方志优秀成果评比工作,出台《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三年科研计划》。

(六)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方面

22.针对未制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任务安排未聚焦直属单位监管缺位等突出问题、未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的问题。

一是印发《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工作安排》,并将直属单位作为监管重点。二是出台《室务会议工作规则》《主任办公会议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室机关10万元以上、直属单位50万元以上金额项目等需提交室务会议研究,今年内组织开展以两馆为重点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检查。三是出台《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外出参加宣讲等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福建省方志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福建省方志馆外出参加宣讲管理规定》,并明确政府采购流程。四是配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对下属单位招标采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4人;今年内组织开展以两馆为重点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检查。

23.针对在省直机关工委2022年主体责任检查后,班子成员未结合分工对有关问题的责任人提醒谈话的问题。

一是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二是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3人。

24.针对未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典型案例以案示警、精准施教的问题。

一是编印《警惕“清水衙门”水不清——党史方志部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并督促各支部集中组织学习。二是组织节前廉政教育,微信工作群推送廉政教育内容,参观林则徐纪念馆,党支部上廉政微党课,开展廉政风险排查。

(七)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25.政治监督不够实,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主责主业深入了解不够,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强,如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问题清单等直接照抄省委党史方志办自查问题。

一是督促梳理重要指示批示和重大决策部署8条,细化举措8条,开展“紧盯责任作风,监督发挥‘三多’独特优势,推动服务高质量发展”“打深井”监督,形成4方面11个问题清单。二是通过开展调研、专题会商等形式深入了解掌握主业主责,督导调研发现10个问题,提出2方面意见建议,督促对作风问题有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处理4人次。

26.日常监督不够深,提一般性建议多,深层次挖掘少,2020年以来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线索为零。如,2022年5月专项监督发现15个廉政风险问题,但只反馈问题清单,未见问责清单。)

一是建立会议监督全链条闭环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动态情况季报2项制度。开展招标采购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并反馈问题3个,督促实施问责11人次,推动规范政府采购审批决策、项目招投标程序等制度机制。二是开展干部外出讲课取酬、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取酬等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7个,督促实施问责31人次,推动修订外出参加宣讲等活动、兼职管理等内控机制。三是先后5次开展或参加巡视整改进度督导,对1名干部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督促实施问责73人次,推动修订完善21项工作规范及内部监管制度。

27.针对对室务会议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未开展监督检查并提出建议的问题。

一是制定《2024年室务会议部署任务落实时间表》,督促责任处馆抓好落实。二是机关纪委、秘书处对各处馆落实室务会议部署工作情况开展2次督查,95项工作中已完成83项,印发检查结果通报,指出2个问题,提出3点要求。

28.针对对年轻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够经常的问题。

一是督促各支部加强与年轻干部的谈心交心,检查落实情况并作为支部达标创星的考核指标之一。二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年轻干部参观林则徐纪念馆、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三是室主要领导、机关纪委书记与年轻干部开展2次任前廉政谈话,举办“严守党纪 与廉同行”第二季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研讨活动,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并提出纪律要求。

(八)部分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比较突出方面

29.针对900万元的建党百年主题展项目直接指定给北京天图设计工程公司布展等个别项目未公开招投标的问题。

一是组织集中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出台《室务会议工作规则》《主任办公会议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是配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专项检查,批评教育2人。

30.针对闽台方志数据库建设、物业服务等个别项目违规设置倾向性条款,涉嫌量身定制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招标和采购,对重大项目采购过程进行规范。二是批评教育3人,责令检查2人。

31.针对7批次27部志书逾期未按合同追偿违约金共计58.9万元的问题。

一是进行情况核实,批评教育3人。二是出版《福建省志·机械工业志》等4部分志,与出版社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超期分志的出版进度。三是出台《图书出版工作规定(试行)》《第三轮<福建省志>分志编纂、评议与审定验收工作规定(试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制工作规定》。

(九)作风建设不够严实方面

32.针对机关一名处长违规使用省年鉴研究会手机号码,通讯费用共8606元由该会支付的问题。

一是当事人已向年鉴研究会账户缴存通讯费用并注销手机号码。二是当事人于2024年2月在所在党支部作出深刻检查,驻厅纪检监察组对该问题进行立案处理,室务会议研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3.针对直属单位一名干部涉嫌公车私用的问题。

一是当事人已退还加油卡支出费用,车辆已封存。二是经室务会议研究决定,福建年鉴社对张强作出诫勉处理;对负有监管责任的秘书处2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三是加强对福建年鉴社服务部张强的管理,督促其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已退回有关费用。四是经室务会议研究决定,福建年鉴社对张强作出诫勉处理,启动办理其退休手续,并拟全权委托律师采取简易注销方式办理年鉴服务部剥离手续。

34.针对干部外出参加宣讲等活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干部申报时未按要求填写宣讲要点的问题。

出台《省委党史方志办外出参加宣讲授课等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配合驻厅纪检组开展专项检查并对28人进行集体谈话提醒,对今年6人外出宣讲进行严格审批,人事处、机关纪委开展3次考勤抽查。

35.针对对直属单位负责人在外社会活动50次未报批等情况未能全面、准确、及时掌握的问题。

一是出台《省委党史方志办外出参加宣讲授课等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外出参加宣讲等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福建省方志馆外出参加宣讲管理规定》。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职工日常考勤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组织2次抽查。三是室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杨卫东予以诫勉。

(十)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待提升方面

36.针对“十四五”规划至今未出台的问题。

一是对接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第七研究部地方处、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办公厅了解相关情况。二是印发《福建省党史和地方志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4-2030年)》,并报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37.针对未召开全省工作会议或座谈会的问题。

一是召开全省设区市党史方志部门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全省党史方志工作务虚会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学习会,室务会议研究通过《全省党史方志工作会议方案》。二是印发《关于发挥福建“三多”独特优势,加强省市县联动开展党史研究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案》,组织编写《福建“三多”干部读本》《福建红色旅游精品线路解析》《福建中央红军村·第三辑》《漳州战役研究》《武夷山张山头与闽浙赣苏区研究》,联合主办纪念“红旗跃过汀江”95周年座谈会、纪念《为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宣言》发布暨北上抗日先遣队在闽作战90周年活动。

38.针对未按规定向省委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重要事项未提交室务会议审议的问题。

一是室务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二是向省委报送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要点,向省委领导报送2024年工作要点。三是出台《室务会议工作规则》《主任办公会议工作规则》,明确重要事项均须经室务会议审议。

39.针对抓工作重点不突出、主任办公会议次数少的问题。

一是出台《室务会议工作规则》《主任办公会议工作规则》,明确室机关10万元以上金额项目才需提交室务会议研究。二是明确上会议题审批流程,规范室务会议议题审批单。三是出台《省委党史方志办督查工作暂行规定》,秘书处、机关纪委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40.针对年度民主生活会未对照查摆省领导批示年鉴工作偏慢等问题。

一是今年已落实省领导批示件28件。二是梳理今年以来领导批示28件,制订工作方案,将其列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三是完成全省年鉴开编摸底统计,赴漳州、宁德等地开展专项督导。

(十一)选人用人工作存在弱项方面

41.针对有时以人事处长传达告知方式,代替室务会议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问题。

一是室务会议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二是今年提任、晋升2批次13名干部,均严格落实选拔任用动议程序,形成动议方案,报室务会议审定。

42.针对非室务会议成员参与口头表决的问题。

一是室务会议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政策法规。二是今年提任、晋升2批次13名干部,非室务会议成员均未参与表决。

43.针对破格提拔基层工作经历不足的2名同志为副处长未按规定报批的问题。

一是室务会议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对2020年以来未报备的直属单位挂职经历不再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今年提任1名具备乡党政机关工作经历的处级领导干部。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积极创造条件安排2名同志到基层锻炼。四是对人事处处长进行批评教育。

44.针对纪念馆5个内设机构正职岗位空缺的问题。

一是室主要领导赴纪念馆调研队伍建设情况。二是室务会议对纪念馆内设机构2名负责人进行轮岗,提任3名负责人;自查省方志馆干部选派及时到位。

45.针对4名机关干部到不在规定范围的直属事业单位挂职未报备的问题。

一是人事处组织学习《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挂职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二是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安排干部挂职,不再自行安排到直属事业单位挂职。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积极创造条件安排4名同志到基层锻炼。

46.针对新进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发现“三龄两历”不一致,直至调入后才重新认定的问题。

一是人事处组织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政策文件。二是严格审核13名提任、晋升干部人事档案和3名遴选公务员“三龄两历一身份”档案记录。

(十二)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不高方面

47.针对“一把手”点评以工作要求代替指出问题,考核结果均未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的问题。

一是召开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机关党委书记逐一进行点评。二是室务会议对每名书记抓党建工作形成综合评定意见及等次,并归入干部人事档案。

48.针对从未研究党建品牌培育工作,对窗口单位创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一是室务会议研究纪念馆“携手共绘‘福建红’”党建品牌培育工作,并作为支部特色党建品牌向省直机关工委推荐。二是室务会议审定通过13个党支部党建品牌。

49.针对福建通鉴仅以内部资料方式结集古代部分等破解党史方志基础资料不足、编纂工作迟滞等难题缺乏实招硬招的问题。

一是完成《福建通鉴(古代部分)》内部印刷,约40万字。二是完成《福建中央苏区百村调查工作方案》并申请专项经费。三是出台《第三轮〈福建省志〉资料长编编纂指导意见(试行)》。

50.针对对理论学习既是政治学习又是岗位要求的认识不足的问题。

一是印发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室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和“严守党纪,与廉同行”第二季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活动。二是组织开展“缅怀英烈祭英魂,抚今追昔思奋进”等10余场活动。三是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作为2023年党支部达标创星、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对落实不到位的支部不予评星、支部书记不予评定抓党建“优秀”等次。

(十三)有的问题整改仍不彻底方面

51.针对年鉴社服务部未坚持长效化抓整改,“两全目标”未完成等4个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两全目标’未完成(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省市县年鉴全覆盖)”问题

一是以正式发函形式,分别督促省直有关承编单位和出版社加快进度。二是2024年全省地方综合年鉴全部开编,大部分正在招询出版社、印刷厂。

针对“机构改革后工作融合不够”问题

经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沟通协调,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

针对“年鉴社服务部问题”

经室务会议研究决定,福建年鉴社对张强作出诫勉处理,启动办理其退休手续,并拟全权委托律师采取简易注销方式办理服务部剥离手续。

针对“财产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

一是调整、增聘两人负责书库工作。二是室务会议研究通过《书库清点工作方案》。

52.针对重大理论实践成果收集整理不够、部分工作滞后等5个问题边改边犯,类似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针对“重大理论实践成果收集整理不够”问题

一是在全省党史方志系统中征集到资料汇编31种,编写有关资料汇编约10万字。二是完成有关资料摘编初稿15万字、《宁德市扶贫志》总纂稿56万字,发表文章1篇。

针对“部分工作滞后”问题

一是2部省志分志出版,4部待印刷,1部样书审核,7部清样稿审核,1部完成作者校并返改,2部需报审。二是2020-2022年市县综合年鉴全部完成,2023年于当年度全部完成,位居全国前列。

针对“未召开全省工作会议”问题

召开设区市党史方志部门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全省党史方志工作务虚会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学习会,室务会议研究通过《全省党史方志工作会议方案》。

针对“重大问题未经室务会议研究”问题

修订完善《室务会议工作规则》《主任办公会议工作规则》等制度,明确重大事项需经室务会议研究审议。

针对“干部外出讲课审批手续不全”问题

一是出台《省委党史方志办外出参加宣讲等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外出参加宣讲等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福建省方志馆外出参加宣讲等活动管理实施细则》。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职工日常考勤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组织2次抽查。

三、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处理情况

我室未接收到巡视移交干部问题线索和巡视组移交信访件。根据巡视反馈意见,给予欧长生党内警告处分,对杨卫东、张强予以诫勉。

四、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巡视整改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是整改工作中期进度一度偏慢,尽管动员启动早,但在推进过程中,一度由于工作方法不够科学、责任不够落实等,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二是整改佐证材料中期检查时台账不够齐全,有些措施虽已整改到位,但没有及时报送佐证材料,有些佐证材料不够完整;三是长效机制建设还需加强,存在前松后紧的现象。

(二)主要的复杂疑难问题

一是机关各处集中在省府路办公区办公问题。省府路办公区办公用房紧张,经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沟通协调,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二是年鉴服务部遗留问题。因其成立于2008年,时间久远,且多次搬迁,无法查找原始工商登记档案,短期内剥离有难度。经商室法律顾问,如全权委托律师采取简易注销方式办理剥离手续,可望于年底办结。三是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政策落地问题。经向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了解,我省此项政策尚未落地,计划今年在条件相对成熟的单位试点。我室将密切跟进。四是省志分志出版问题。因该项工作涉及省直承编单位及出版社,且《闽台关系志》《共产党志》还涉及重大题材,审批流程多,后续推进难度大,进度难以把控。

(三)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的打算

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我室将严格自查,逐项查核整改措施和佐证材料,确保真整改、改到位;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查找一个问题,制订一项制度,堵塞一个漏洞;坚持定期“回头看”,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的问题和措施,我室将积极查找原因,建立整改责任清单,逐个建立工作专班,实施专项攻坚,挂图作战、加强督查、限期销号。集中整改期后,我室还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报告后续整改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874991;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省委党史方志办;电子邮箱:121242677@qq.com。

中共福建省委党史方志办

2024年11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cms/html/fjsjwjw/2024-11-15/3049790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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