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坚持四个注重 提升巡察干部能力素质
发布时间:2024-06-17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年来,洛阳市委巡察机构坚持“四个注重”,持之以恒提升巡察干部能力素质,促进巡察监督质效稳步提升,有力有效服务保障洛阳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注重制度规范。2021年以来,梳理总结市委巡察实践成果,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先后编印了制定《市委巡察“前、后半篇文章”操作办法》《市委巡察组工作指南》,制定出台文件制度21项,规范方式方法运用,提升精准发现问题能力,受到市县巡察干部广泛好评。广泛开展巡察典型案例推荐活动,将市县30件巡察典型案例编辑成《洛阳市委巡察典型案例选编》,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宣传报道。
二是注重培训提升。按照打造“坐下来能写,站起来能讲,派下去能巡”的要求,开办巡察“砺剑讲堂”,安排市委巡察机构县级干部和业务骨干、外部专家授课;高质量开展巡前培训,定期开展复盘交流,通过集中领学、邀请讲学、互动促学、结对帮学等,选派优秀干部参加上级巡视,组织人员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全面提升巡察干部发现问题的观察力、分析问题的突破力、把握政策的判断力和解决问题的执行力。
三是注重作风锻造。结合市县实际,出台了《关于改进巡察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负面清单》,要求巡察干部要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现象问题入手,推动解决问题,增强群众认同;要走出屋子,迈开步子,多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到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单位或地方,听实话、摸实情;学会运用群众语言,听听群众的议论和说道,看看政策落实的力度、作风转变的程度;依据群众的评价倒推被巡察单位工作的得失,把问题说到老百姓心坎上。
四是注重严管厚爱。坚持对巡察干部的管理和要求严于一般党员干部,注重“压担子”,积极“搭台子”。2021年来,县处级巡察干部共调整交流45人,科级干部得到提拔重用20人,有效激发了巡察队伍活力。严格遵守纪检巡察干部各项纪律禁令,结合洛阳实际,出台了《洛阳巡察干部“八个严禁”》,将巡察干部的一言一行都置于纪律的约束之下,着力维护巡察队伍良好形象。(洛阳市委巡察办 徐云峰 李永旺)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hnxsxc/xcgz/sxxc/articleb0575c0515d74baf85c7b1f326b8b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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