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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做实巡察整改推动盘活闲置国有资产

发布时间:2024-06-17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 

“今年一季度,共促使1231起纠纷化解于诉前,同比增长205.45%:万人成讼率同比下降14.16%……”这是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执行质效的一组最新数据。

此前,泉州市委巡察组在十三届市委第五轮巡察中发现该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存在短板,大量可以诉前化解的矛盾纠纷进入诉讼程序,一定程度上造成司法资源浪费。针对这一问题,市委巡察办向泉港区委发出巡察建议,从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综合调处等方面靶向施治,助推该区建立健全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推动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纠纷化解在基层,推动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泉州市委巡察机构聚焦巡察发现的某个领域内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涉及体制机制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等,统一向被巡察党组织和非被巡察的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巡察建议,督促责任主体开展专项治理。

泉州市委巡察机构注重找准切入口,将巡察建议与立行立改、边巡边查机制有机结合。巡前,对重点领域、专项领域开展调研,形成“政策清单”“职责清单”“问题清单”,为巡察提供靶向;巡中,聚焦民生难点痛点堵点,对能够及时解决的共性和难点问题,立足“早发现、快处置”,发出巡察建议,既直指“病灶”,又精准“开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实现边巡边改,相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做到未巡先改。坚持系统施治,拓宽巡察建议应用场景,梳理每轮巡察发现的有区域性特点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探索“专题报告+巡察建议”方式,对照职能职责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各责任主体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监督主体联动督查督办,相关职能部门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将巡察建议落实到位,确保“建议一类、整改一批、规范一片”,实现常治长效。

在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中,泉州市委巡察办针对巡察发现的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性闲置资产家底不清、盘活力度不够等问题,向市国资委党委发出巡察建议,推动其开发建设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由此盘活半数以上闲置资产。

截至目前,泉州市委巡察机构共发放巡察建议24份,推动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和教育等方面共性问题39个。(泉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cms/html/fjsjwjw/2024-06-07/300312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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