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差旅报销岂能“再来一次”
发布时间:2024-06-17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违规报销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成。今后,我们将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加强审核把关。”近日,红河州石屏县某单位党组负责人向石屏县委第四巡察组报告整改情况。
事情还要从去年6月说起,石屏县委第四巡察组对该单位开展常规巡察时,两份内容相同的差旅报销账目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组长,你看这笔360元的差旅费在2月份报销了,4月份又报销了一次,可能存在重复报销的问题。”该巡察组工作成员细心地指出了这一问题。
“确实是同一个人,报销单上填写的下乡时间和地点也完全一致。”该巡察组副组长认真查看账目也认同了这一问题。
“接下来我们重点检查差旅报销的制度落实情况。”该巡察组组长深思片刻,决定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核查。
经过深入调查和多方查证,巡察组发现该单位在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上存在不少问题,不仅有多报和重报的现象,甚至一些原始发票上没有审核领导的签字。
面对这一问题,石屏县委第四巡察组立即召开组务会讨论,决定将此问题作为立行立改事项,向该单位下发巡察期间立行立改问题移交表。
收到移交表后,该单位党组对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最终多报、重报的差旅费1058元全部上缴。
发现问题只是巡察工作的第一步,推动制度执行常态长效落实才是关键。在巡察组督促下,该单位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差旅报销制度培训,深化干部职工对报销规定的认识和理解,确保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能清晰掌握制度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大制度执行力度,该单位还完善了报销审核机制。
“报销差旅费是一个单位最普通的财务工作,但其中隐藏的问题及漏洞却不少,巡察除了发现存在的问题,还要找出问题的根本原因。”该巡察组在将问题反馈给县委巡察办之后,深入剖析该单位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其他单位进行重点巡察,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并跟踪督促整改,同时积极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财务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石屏县纪委监委 梁瀚尹 ||责任编辑 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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