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 这样的工会福利不能享受
发布时间:2024-07-01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克组长,我们单位违规发放工会福利费的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成,违规发放的费用也已清退至单位工会账户。”日前,福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向县委第三巡察组汇报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今年3月初至4月底,福贡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了常规巡察。在查看台账时,工会财务资料中的一张记账凭证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组长,你看这份凭证,这家单位的职工杨某某没有缴纳2021年的工会会费,但领取了2021年元旦节的工会福利费。”巡察组工作人员小陈说道。
“你再仔细核查一下她还有没有在其他节日享受过工会福利,如果有就收集好相关凭证作为佐证材料。”巡察组克组长说道。
随后,小陈又对相关台账资料进行了仔细核查,发现杨某某还领取了2021年的春节工会福利费。
在掌握了这些情况后,巡察组又与该单位个别人员进行了谈话,了解到杨某某于2021年1月份退休,同年2月被该单位返聘继续从事退休前的相关工作,但由于负责工会的出纳工作不认真,导致杨某某在未缴纳2021年度工会会费的情况下仍然享受工会福利。
核查清楚问题后,巡察组立即将该问题反馈给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求认真整改到位。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收到问题反馈后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工会工作人员联系到杨某某并告知相关情况。一周后,杨某某主动退回了违规享受的工会福利费共计600元。该单位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国工会章程》《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财经制度。
“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及时查错纠偏,把‘问题清单’变为‘成果清单’。”该巡察组组长表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不规范看似小问题,实则隐藏着经费使用混乱、使用不当等问题,只有依规依纪依法用好工会经费,才能既管好工会“钱袋子”,又切实保障干部职工的正当福利。(福贡县纪委监委 杨艳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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