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从严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4-07-22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以前岔路口的垃圾乱堆乱放,影响村容村貌且占用路面,容易造成安全生产隐患,现在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近日,靖西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龙邦镇上坝村“环境卫生差”等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村民高兴地说道。
巡察工作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善于解决问题。靖西市巡察机构坚持问题导向,把整改态度是否坚决主动、整改措施是否可行、整改结果是否见底到位作为检验巡察整改的重要标准,注重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提升巡察监督效果。
为推动巡察整改有序有效,靖西市巡察机构针对每轮巡察发现的问题坚持“三反馈、三通报”工作机制,即分别向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一把手”和纪检监察机构反馈,同步向处级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通报,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与此同时,靖西市巡察机构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流程图》、《被巡察单位整改重点事项销号表》、《靖西市巡察整改联审联督联评工作机制》,明确巡察整改要求标准,并建立分片区联系督导乡镇和市直单位巡察整改工作制度,定期开展整改重点环节的销号汇总分析,及时跟踪了解被巡察单位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全见底”。
“我们实行分片区负责监督指导被巡察单位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加强对有关部门‘一把手’进行面对面沟通提醒,要求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履行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并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传导责任压力,掌握整改动态,及时沟通协调,按时对账销号,确保巡察反馈整改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靖西市巡察机构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前四轮巡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1906个,完成整改率97%。
此外,为健全完善巡察整改责任体系,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靖西市巡察机构结合乡镇、市直部门、村级等不同类型的巡察对象,制定《巡察整改评估办法》,对不同对象的整改责任主体、评估内容、评估标准、成果运用、责任追究等进行了细化、规范和明确,使“如何改”、“如何评”更明晰,推动巡察“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靖西市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717/gxjjw6697848c-1918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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