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探索建立“不驻组副组长”机制 推动巡纪联动深度融合
发布时间:2024-08-06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刚才指出的这几个问题是同一类问题,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我建议巡察组再继续扩大了解范围,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深入发掘……”近日,在官渡区委第三巡察组召开问题线索研判会时,“不驻组副组长”对下一步巡察方向提出了意见建议。
为破解“发现问题线索精准度不高、可查性不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效果不理想”这一难题,今年以来,官渡区积极探索“巡纪”监督贯通融合新路径,由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区委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全过程参与巡察工作,不仅提高了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还增强了“纪巡”监督的协同性有效性。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贯彻落实‘全周期管理’理念,引领督促‘不驻组副组长’发挥专责监督优势,提前介入巡前、巡中、巡后各环节,对各类要素系统把控,深入研判问题线索,不参与巡察组的日常工作,不驻组办公,但贯穿融入巡察全过程。”区委巡察办主任对该机制进行介绍。
每轮巡察进驻前,巡察组会收到“不驻组副组长”提供的一份“参考资料”,主要包括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案件查办等信息和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让巡察干部心中有数、有备而巡。
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根据发现的典型问题和突出问题,邀请“不驻组副组长”进行研判分析。“不驻组副组长”协助指导巡察组做好问题线索甄别,对线索构成要件进行审核,为巡察组厘清思路、深挖细查指明方向。针对研判后事实清楚、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不驻组副组长”指导巡察组收集固定证据、补充完善材料、防止线索流失,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提前介入,促进快查快办,及时形成震慑。
在巡察后期问题反馈阶段,巡察组与“不驻组副组长”共同商讨提出对策建议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发挥“室组”联动优势,有效指导被巡察单位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并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巡察整改“不落空”。
“今年以来,我们先后派出4名‘不驻组副组长’参与巡察工作,召开问题线索研判会10余次,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立案率和案件查办效率都得到了有效提升,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效果更加显著。”区委巡察机构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积极探索,切实打通巡察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壁垒”,推动巡察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无缝衔接”,持续彰显巡察利剑作用,有力提升政治监督质效。(王俊伟 张英才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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