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2443工作法”促进巡察整改质效双增
发布时间:2024-08-12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方城县委在巡视巡察整改过程中积极探索“2443工作法”,有效保障反馈问题得以解决,促进巡察整改工作质量与效果的双提升。
“2”个保障强化,筑牢整改根基。强化组织保障。县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研究部署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要环节、亲自督办重要案件,强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去年以来,召开全域整改工作会3次,提及交办问题5次,推动解决重点问题275个。强化制度保障。出台《县级领导干部领办督办分管单位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办法》《巡视巡察约谈办法》《关于建立巡察整改监督若干机制的通知》等5项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工作制度,规范整改流程,明确整改标准,力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落到实处。去年以来,县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31人次,约谈整改不力的乡镇党委书记3名、县直单位一把手2名。
“4”项机制构建,确保整改有序。建立整改培训机制。坚持把整改培训作为巡察整改提质增效的一项常态抓手,立足于巡察整改成效,每一轮巡察反馈后,及时组织相关同志对被巡单位整改培训。目前整改培训率达100%。建立中期督导机制。坚持关口前移,组织人员成立专班,及早嵌入被巡单位整改工作,对“病因”“病情”进行详细分析,及时纠偏,靶向诊疗,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评估验收机制。整改结束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局等部门联合成立督查评估验收组,对整改情况展开评估验收,评估结果作为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关键依据。建立持续督导机制。对巡察所发现的问题予以分类梳理,建立细致的整改台账,实施销号管理,对整改不到位问题,下发《持续整改督办通知》,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树立“整改永远在路上”理念,保证问题整改一项、销号一项。今年,组建2个评估验收组完成对第七、八、九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评估验收,下发《持续整改督办通知》38份。
“4”个环节把控,提高整改质量。把控整改方案的制定环节。报县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审核后,形成正式文件报分管县领导,推动整改方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整改措施具体、清晰,责任精确到人、到岗。把控整改结果的审核环节。对整改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多部门“联合会审”,聚焦职责职能,采用多种理念、多种方法,确保整改结果真实、准确且完整。把控民主生活会召开环节。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成立督导小组,适时列席被巡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民主生活会,着力压紧整改主体责任。把控整改过程的监督环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察觉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
“3”个成果运用,巩固整改成效。将巡察整改成果应用于班子考核工作。对整改工作不力的班子,取消年终评优评选;对在整改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干部,在选拔任用中给予优先考虑。将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于制度规范建设。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领域性、倾向性问题,形成18份专题报告,深入剖析根源,推动专项治理,完善相关制度,构建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问题的再次出现。将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于营造廉洁环境。对于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应付整改,蒙混过关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加大查办力度,形成震慑,充分发挥对广大干部职工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去年以来2个乡镇3个县直单位班子被取消年终优秀班子评选;6名整改不力的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6名虚假整改的相关责任人员受到责任追究。(张明)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hnxsxc/xcgz/sxxc/article06ac7ffae5ca490092f907d346c0e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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