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纪检资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纪检知识 > 正文

移风易俗移出新风尚

发布时间:2024-08-12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移风易俗是“民心工程”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龙头工程”。为刹歪风治陋习,以优良党风政风涵养社风民风,龙泉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以整治大操大办婚丧喜事为切口,强化部门联动,破除陈规陋习,以务实举措为群众“减负”,为文明新风建设注入清廉力量。

  “原先村里摆一场宴席要两三天,桌数四五十桌,光是来帮忙的人就有一百多个,花费巨大。现在‘文明节俭办婚丧嫁娶事宜’列入了村规民约,还出台了限额标准,把我们从‘人情债’中解脱出来了!”面对前来回访检查的纪检监察干部,龙泉市小梅镇半边月村一村民称赞道。小梅镇是龙泉市移风易俗先行村镇建设示范乡镇之一,在该镇纪委监察办的指导下,该镇半边月村等重点村结合清廉村居建设,制定了婚丧喜事办理流程和标准要求,并纳入村规民约,公示上墙。通过此次移风易俗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半边月村举办红白喜事在规模上有了较大转变,举办一场酒席从3天缩短为1天,桌数精简为20桌以内,对菜品数量和金额也作出具体限制,节省了不必要的经济支出,逐渐在群众中树立了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文明意识,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

  在示范乡镇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龙泉市其他乡镇也建立起了刚性制度,对办席天数、桌数、餐标作出明确规定。如住龙镇住溪村,在把研学食堂提供给村民办红事白事时,对办席天数、桌数、餐标等作硬性规定,明确将村集体研学食堂租赁给村民使用时的餐标最高不得超过400元/桌,从制度上杜绝了攀比行为,减轻村民的面子负担。据统计,通过示范先行,以点扩面,龙泉市重点村镇每场丧事平均总支出从7万元减少至5万元,红事每桌成本节约40%以上。

  “龙泉市教育研究培训中心主任翁某某违规操办乔迁宴收受管理对象礼金问题,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近日,龙泉市作风办下发的一份通报引起不小反响。龙泉地处山区,熟人社会、人情往来频繁,少数党员干部还借用操办婚丧喜事借机敛财,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龙泉市纪委监委紧盯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在纠治歪风陋习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在开展移风易俗专项行动中,龙泉市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力量,在坚持查处违规大操大办升学宴、乔迁宴、生日宴并从管理服务对象等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同时,引导全市16300余名党员干部签订《龙泉市党员干部带头执行“移风易俗践行美丽风尚”承诺书》,对“带头婚事新办、带头丧事简办、带头文明祭祀、带头文明过节、带头健康生活”等内容进行承诺,进一步督促党员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以风俗之变破陈规陋习,让文明新风植根内心。

  为压实文明办等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龙泉市纪委监委督促制定出台《龙泉市美丽风尚移风易俗行动实施方案》,凝聚合力推动移风易俗工作落实;督促宣传部门积极组织集体婚礼、探索新能源公交车、黄包车、自行车接亲等文明简约模式,促进喜事简办风潮兴起;督促民政部门出台《龙泉市减免殡葬服务基本费用管理办法》,对“丧事简办”进行费用减免和补助,引导群众转变大操大办婚丧喜事的观念。聚焦移风易俗主体,龙泉市纪委监委探索让群众积极参与、主动融入,通过督促相关责任部门以规范引导、建章立制等方式,让群众破解简办婚丧喜事的思想包袱,在潜移默化中化风成俗。有了党风政风做保障,社风民风主动求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求文明风尚。

  下一步,龙泉市纪委监委将通过正面宣传、反面曝光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党员干部增强移风易俗的自觉性,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加大对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超标准办事、违规收受礼金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广大群众转观念、破旧俗、立新风。

  (龙泉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dangzhengdangfeng/202408/t20240802_2265937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