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当好干部选任“守门员”
发布时间:2024-09-02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年来,河南城建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聚焦监督专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评先”,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助力护航。
完善制度,夯实基础。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结合实际制定《河南城建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实施办法》,坚持“统一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受理范围、分办程序、查询要求、回复内容等事项进行细化,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审查要求,综合运用监督成果,为干部提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等工作夯实基础。
协同配合,做实过程。为确保回复意见的准确、真实、严谨,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建立联审联查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建立河南城建学院纪检监察与巡察、审计、财务、法律服务等部门沟通会商的暂行办法》,由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牵头与巡察、审计、财务、法律服务等部门充分沟通会商,针对换届调整、提拔重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年度考核、出国出境、辞职转岗等不同类型,围绕意见人选在信访举报、立案情况、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党风廉政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进行联审联查,再由纪委、监察专员办相关科室具体承办,结合实际情况,客观公正地提出结论性意见,通过层层“把脉”、联合“会诊”,切实做好干部“廉政体检”。
严明纪律,压实责任。为严明廉政审查工作纪律,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严格执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在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工作纪律,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弄虚作假,以致审查结论失准失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以严明纪律确保回复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此外,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还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征求意见函及相关回复材料进行归档管理,建立《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材料全。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安排专人实时更新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做到重要部门全覆盖、关键人员全覆盖、重点内容全覆盖,动态更新廉政档案,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职务提拔晋升、评优评先等提供重要依据。
“对干部做出全面、真实、准确的廉政评价,既是对组织负责,也是对干部负责。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做实日常监督,精准、审慎、规范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曹永志)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gxgq/articlebdd73651459c470fad1a84205396b8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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