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专项巡察守护养老幸福"食"光
发布时间:2024-09-18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临近中午,象山县墙头镇敬老院里飘出扑鼻菜香。“刚出锅的红烧带鱼、猪肝蒲瓜吃起来蛮香的!”“食堂的饭菜又便宜又好吃,逢年过节还会加菜。”在墙头镇敬老院食堂内,年过七旬的伊大爷吃着午餐,对食堂提供的饭菜赞不绝口。如此这般的幸福“食”光得益于一次专项巡察。
今年3月,根据上级部署,象山县成立养老领域专项巡察组,聚焦老年助餐、特困老人利益保障、养老机构安全及运行等重点难点问题,对县民政局、全县18个乡镇(街道)党组织进行专项巡察。在墙头镇敬老院,巡察组发现该敬老院将社会寄养人员部分餐费在特困人员经费中列支,导致特困人员的膳食经费未得到充分保障的问题。巡察组向镇党委、村委反馈了问题和整改建议,督促其明确整改责任、整改举措、整改时限,确保见行见效。在巡察推动下,墙头镇民政办联合社会事务办、应急管理站、财政所等工作人员组成监督队伍,对镇敬老院运营管理、食品安全和资金使用进行指导,督促敬老院严格区分特困人员和社会寄养老人的费用,按实际入账,同时,根据特困老人身体状况合理增加牛奶、水果及营养品的供给,并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适当加餐,保障服务品质。
相关问题是否普遍存在?专项巡察组联合县民政局等部门,对全县特困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未备案养老服务场所进行实地走访,重点聚焦伙食保障、财务管理、资金列支、护理水平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特困人员伙食费标准低、会计账目未据实列支、对敬老院工作人员未收取伙食费等问题。针对发现问题,巡察组形成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清单,对一般问题予以现场交办,督促具体责任人限时整改;对重点问题涉及的主管部门或所属乡镇发放警示单,从严把关整改情况;对问题背后涉及的制度漏洞,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整改,形成“问题有清单、整改有措施、解决有反馈”的工作闭环,切实规范养老人员的伙食标准和收费标准。
经过整改后,如今的老年食堂经费得到了有效保障。不少食堂为老年人提供“定制”食谱,每周收集老年人意见建议,让每个老年人都吃上放心餐、满意餐。“平时儿女不在身边,我们老两口每天都吃得比较随意,现在老年食堂做得这么好,我们高兴,儿女也放心了……”来自大徐镇大徐村的郑奶奶在食堂打菜时欣慰地说道。
为进一步拧紧整改工作责任链条,专项巡察组协同该县民政局做深做实集中供养机构特困人员食堂规范化运行的“后半篇文章”,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集中供养资金使用,保障特困对象合法权益。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前哨”作用,定期督促县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集中供养机构特困人员食堂开展实地督查,履行主管部门责任,确保食堂高效规范安全运转。
“巡察发现问题,要解决好需要各单位各部门同题共答、一体整改。”象山县委巡察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关注民生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为民惠民,推动各项民生政策落实落地,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必有应。
(象山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408/t20240820_227240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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