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1-07-16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为进一步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规范县乡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深化年活动的通知》要求,做深做实做细基层监督,严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7月6日,朝阳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深入学习省纪委监委《关于规范县乡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找差距、查不足,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发力加压,推动全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和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市纪委监委机关各组部室负责人,部分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市纪委监委组织与会人员和全体机关干部参观了全省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践巡展,学习典型,借鉴经验。
会议指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事关朝阳的政治生态,不仅是党委、政府的责任,也是纪委的责任,从主体责任到监督责任都需要扛好这个责任。一要提升认识层次。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人心工作,高质量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守的就是人民的利益、凝聚的是党心、赢得的是民心,必须持之以恒、长抓不懈。二要主动对标对表。省纪委监委《关于规范县乡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总结,是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体系,是实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各级纪委监委要对照《意见》认真研究、仔细琢磨,一项一项抓好贯彻落实。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要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号工程”,切实承担起直接责任。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要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工作任务,经常沉到基层镇街、村居一线,帮助基层出主意、想办法,加强跟踪问效,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高质量发展,各级纪委监委要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规范县乡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明确的12个方面重点,重点在案件查办、专项监督、培训帮带、发挥协作区作用、激发监督员活力、落实保障措施、抓好规范化运行七个方面下功夫,通过一点一滴不断积累,积土成山、积水成海,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健全抓落实机制,确保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抓好责任落实。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要协调贯通“两个责任”,积极协助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支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强化考核评价。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要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三是与干部使用挂钩。对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贡献突出的纪检监察干部,各级要综合衡量、重点使用,特别在查办案件方面,对那些能力强、素质高的干部要优先使用,切实让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置,形成讲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cy/system/2021/07/09/0300907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