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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逃17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李春江主动投案

发布时间:2021-07-23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今年以来,吉林省纪委监委扎实开展“天网2021”行动,不断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经白城市纪委监委不懈努力,在逃17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李春江主动投案。

  李春江,男,1951年10月出生,白城市洮北区原保平乡副乡长兼乘风村党支部书记,因涉嫌贪污犯罪,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2004年2月,李春江畏罪潜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白城市纪委监委继续对李春江开展追逃工作。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在法律威慑和政策感召下,2021年7月12日,李春江主动投案。

  省追逃办负责人表示,李春江主动投案是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天网2021”行动的重要成果,彰显了我省纪检监察机关“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决心。我们将牢记使命责任,精准施策攻坚,不断织密筑牢追逃防逃“天网”,让腐败分子逃无可逃。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gzdt/jzcbaj/202107/t20210720_8146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