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纪检资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巡视巡察 > 正文

十二届营口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完成进驻

发布时间:2021-08-06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按照营口市委统一部署,截至7月16日,十二届营口市委第十二轮巡察4个巡察组完成进驻,标志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全面展开。

  本轮巡察将对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等70家被巡察过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历时一个半月。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不受理信访举报。

  近日,巡察组分别进驻被巡察单位并召开沟通见面会。会上,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主持会议,并简要通报巡察任务、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简要表态发言。

  根据要求,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前期巡察反馈的问题,从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存在对巡察整改安排一分了之,组织实施不够、持续推进不够、把关验收不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等。从巡察整改落实的监督情况,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适时组织督查检查,指导督办、检查验收巡察整改工作和成效;是否存在对整改结果的认定仅停留在纸面上,没有实际检查督导等问题。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措施制定是否全面、有效;制定的整改措施是否认真落实;难点问题整改工作是否有序有效推进等。从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情况,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做到“举一反三”;易发多发问题是否“反弹回潮”;整改工作是否得到干部群众认可;是否针对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并认真贯彻执行,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等。从巡察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移交信访件是否及时处理,是否存在压件不查、推诿应付、行动迟缓等问题。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yk/system/2021/08/02/0300931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