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探索运用巡察整改评估机制
发布时间:2021-08-07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为准确评估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永修县于2020年6月探索出台了《永修县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成效评估办法(试行)》,并于2021年4月根据前期试行经验对办法进行修订。该办法通过现场评估与会议评价、群众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整改主体、监督主体和受众主体“三方联动”作用,进一步传导整改压力,压实整改责任,增强监督合力,明确目标导向,有力推动了巡察成果落实落细落到位。
一、突出评估重点,量化评估指标。突出整改责任落实。明确了党组织在整改过程中每一个环节的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防止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当“甩手掌柜”。突出整改任务清仓。细化了整改过程中各项任务清单、时间表,防止虚假整改、蒙混过关。突出整改成效。深化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作用,突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和相关制度,防止边改边犯、改了又犯。
二、规范评估路径,分段有序推进。制定《县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规范化手册》,明确了整改方案(报告)审核把关牵头科室,日常监督时间点和任务表,材料报送时间节点和对接科室,将评估工作贯穿整改全过程。严格评估成果运用程序,向县委常委会汇报综合评估报告和评估等次,对重要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提出评估结果运用建议。
三、运用评估成果,深化整改成效。坚持评估结果与监督质量相协同,充分运用好评估结果。对整改成效一般的党组织负责人追责问责,把评估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同时,把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结果运用到对党组织负责人的各项评优评先征求意见中。该县开展2轮评估以来,共向被巡察党组织点对点反馈评估存在问题110个,下发2期共性问题通报。制定了《永修县高标农田建后管护办法》《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的通知》、赣江新区直管区农民建房管理办法等长效机制。推动解决了九合乡2万余群众出行难、赣江新区马口直管区农民建房难、滩溪镇农田灌溉难等民生实事9件。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xsgz/202108/t20210804_983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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