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原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汤跃宏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1-10-09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云南省公安厅原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汤跃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汤跃宏为官不正,理想信念丧失,党性修养丢失,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执法徇私、目无法纪、心无敬畏,以隐匿、转移证据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违反规定公车私用,公款请客送礼;违规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在单位报销;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国家下拨资金建设项目未能按期建成投入使用,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枉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致使本应受到法律追究的犯罪嫌疑人没有受到追诉,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在企业脱钩改制中,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汤跃宏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汤跃宏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目前,该案已移送法院依法审理。
汤跃宏简历
汤跃宏,男,1961年4月生,汉族,云南玉溪人,大学本科学历,1979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9月至1979年12月,在曲靖地区曲靖市第五中学任教;
1979年12月至1992年5月,在曲靖地区曲靖市公安局工作,历任民警、副所长;
1992年5月至1996年9月,历任曲靖地区曲靖市炎方乡党委副书记、城关镇党委副书记;
1996年9月至1997年12月,任曲靖地区曲靖市公安局纪委书记;
1997年12月至2003年6月,历任曲靖市沾益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书记、政委、局长;
2003年6月至 2011年3月,历任曲靖市公安局副局长、麒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年3月至2016年12月,历任怒江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大理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8年3月至2019年7月,任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局长;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任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民警(保留副厅级待遇);
2020年6月退休。
(云南省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scdc/sggb/djcf/202109/t20210922_251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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