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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委原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陈小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1-10-09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三亚市委原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陈小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小亚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行政审批、土地置换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小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坍塌,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私欲膨胀,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小亚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三亚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小亚简历

  陈小亚,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海南乐东人,199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2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注册资产管理师。

  1983.12-1988.04,历任广东省海南行政公署崖县人民医院住院医师,广东省海南行政区三亚市人民医院医师、三亚市计划委员会科员;

  1988.04-2000.05,历任海南省三亚市经济计划局科员,信息中心副主任、主任;

  2000.05-2003.04,海南省三亚市计划局(2001.06更名为市发展计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3.04-2006.08,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工委书记;

  2006.08-2007.12,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2007.12-2010.05,海南省三亚市委副秘书长(正处级),三亚市南山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0.05-2011.05,海南省三亚市南山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1.05-2012.02,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2012.02-2013.10,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3.10-2013.11,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3.11-2016.11,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6.11-2019.03,海南省三亚市委常委,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9.03-2020.05,海南省三亚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2020.05-2021.02,海南省三亚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市委办公室主任。

  (海南省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yaowen/202109/t20210910_249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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