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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报道东西湖区:做好案件监督管理“精细活”

发布时间:2021-10-25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10月24日获悉,武汉市东西湖区纪委监委单独设立案件监督管理室,严把问题线索管理、督办、了结、分析等关口,持续提升案件监督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实现了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

  东西湖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纪检监察机关日常收集、处理的问题线索来源多元、渠道多样,处理流程较长,亟需一个“数据中心”来进行问题线索的集约管理和全程监督。此前,仅有省、市两级纪委监委设有独立的案件监督管理室,在区一级案件监督管理室与审理室往往合并设置,导致专门从事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干部人数较少,影响了其工作职能的发挥。在监察体制改革后,东西湖区纪委监委单独设立案件监督管理室(以下简称“案管室”),负责问题线索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成为全区纪检监察问题线索管理的“数据后台”。

  区级案管室成立后,成功推动实现了问题线索管理制度化、督办常态化、了结规范化和分析长效化四大目标。

  在问题线索管理环节,案管室进一步加强与巡察、审计、司法、行政执法等部门沟通合作,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形成了问题线索由案管室集中受理、归口管理、分类处置的制度,完善了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制度和可查性评估制度,实现了对问题线索的智能分析、数据库管理。为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案管室充分运用案管系统,分析比对各纪检监察室问题线索办结率、成案率、收缴涉案款物情况,及时通报线索、案件进度结果,对久拖未办或久拖未结的案件及时提醒督办,对疑难复杂案件组织召开协调会,整合资源,突破难点问题,确保问题线索按期办结。

  对于已了结类问题线索,案管室规范了结程序,成立问题线索查否审议小组,定期召开线索核实情况会议,对初核了结件进行审核,实现问题线索审核、审理全覆盖,有效促进承办部门提升线索处置工作质量,防范查大放小、查不彻底等处置风险。定期对查办案件属地分布、涉及领域类型、涉及干部级别进行归纳提炼,督促重点单位抓整改、重点领域抓监督、党员干部抓监管,积极发挥线索统计分析对治理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服务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努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标准”,切实提高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记者成熔兴、通讯员王婵、张奕欢)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mbag/1329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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