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省纪委省监委压实县纪委书记政治责任 推动乡村振兴开新局
发布时间:2021-11-05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纪委书记要强化统筹谋划,及时分析研究本地区问题的具体特征和相关表现形式,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治,以纲带目抓好系统治理。”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日前召开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纪委书记座谈会,向包含所有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88个县(市、区)纪委书记点问题、交任务、压责任,因时因势进一步安排部署全省监督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点,必须紧盯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等内容跟进监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此次会议开到县一级,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落实本级主体责任和对下督促指导责任提出具体要求,要求保持责任落实上的一贯到底,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工作格局。
“十四五”开局,如何把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住、巩固好,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今年以来,省纪委省监委召开14次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委委务会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着眼统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过渡期专项监督工作,专门研究制定工作意见,列出工作重点,细化监督要求,形成“任务书”“施工图”。省纪委省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18次深入乡村振兴一线找问题、摸实情、听意见,实地查看乡村振兴推进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树立全面系统抓监督理念,省纪委省监委在制定出台深入开展专项监督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保障实施意见的同时,立足5年过渡期,先后印发专项监督、专项监察等5份文件,构建了“1+N”“统”“分”结合的系统监督格局,督促指导各级纪委监委多方位、全链条、立体式、系统性推进过渡期专项监督深入开展。
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交办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有关群众诉求,实行半月一调度,一月一报告;对专项监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重点工作,实行一月一调度;对民生领域监督系统工作实行按季调度分析;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专项监督等专项工作,实行一年两调度……每一项重点工作,省纪委省监委紧扣内容、时限、责任、落实拟定监督清单,督促推动过渡期各项政策分级分类分阶段落细落实。
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总结脱贫攻坚中专项监督、专项治理等经验做法,在过渡期中再完善、再创新。围绕省委、省政府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要求,省纪委省监委将8个方面27项具体任务分解到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24家省直单位抓好落实,既督任务、督过程、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我们还组织力量下沉县(市、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抽查暗访,以下看上查找省级主管部门存在的问题,督促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抓整改,系统性解决后续扶持工作中的共性问题。”省纪委省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从监督保障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出发,贵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四个不摘”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察,将监察内容从“项目、资金”向政策进行延伸。截至9月底,全省共督促整改“四个不摘”政策落实方面问题2657个,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3份。
村一级是惠民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监督是否有力直接关系脱贫成果的巩固,更影响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今年以来,贵州纪检监察机关对“三资”达到一定规模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提级监督”试点工作在9个市州全面铺开,要求县(市、区)纪委书记亲自抓,聚焦村级党组织书记、主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等内容开展监督,截至9月底,全省各试点地区共开展监督检查1249次,督促整改问题916个,处置问题线索162件,立案56件,建立制度机制69个。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whc/mtjj/202111/t20211104_71534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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