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三管齐下” 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1-12-11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布尔津县委制定出台《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方案》《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协作机制办法》《巡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建立“三方会审+三方联动”协作机制,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三方共同对巡察反馈问题台账清单、整改措施清单、责任落实清单进行审核把关。
该县还通过落实“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分管县领导“一岗双责”责任,指导被巡察党组织认领巡察反馈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上报。
为进一步提升巡察整改成效,该县县委巡察办出台《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试行)》,建立巡察整改成效科学评估机制,围绕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任务落实、日常监督评价和干部群众满意度测评四项指标量化评分,对评估结果为“一般”“差”等次的党组织,由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分别对党组织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责成限期整改,并视情况开展巡察“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据了解,2016年以来,该县县委巡察办累计向153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2902个,已整改到位2743个,正在整改159个,约谈党组织负责人3名。(布尔津县纪委监委 李玉荣 | 责任编辑 黄文芳)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502-155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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