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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工矿集团(市矿务局)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局长)胡正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据黄石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黄石市委批准,黄石市纪委监委对黄石工矿集团(市矿务局)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局长)胡正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正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公车私用;在职工录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在购买政策性住房中谋取私利;道德品质败坏,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追求低级趣味,长期参与“带彩”娱乐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利用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密切关系,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

  胡正春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涉嫌贪污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黄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胡正春开除党籍处分;由黄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按程序终止其黄石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黄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scdc/djzwcb/1279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