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原副主任徐诗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据咸宁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咸宁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咸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原副主任徐诗武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涉嫌滥用职权罪。
徐诗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纪法意识,不知敬畏,收受贿赂,擅权妄为,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涉嫌职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咸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诗武开除党籍处分;由咸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咸宁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scdc/djzwcb/1277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