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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通报2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2-02-19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1.柳北区沙塘镇沙塘村党总支副书记韦俊杰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8年3月6日,韦俊杰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柳州市友谊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韦俊杰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韦俊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柳北区石碑坪镇下陶村党总支部党员汤耀彬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2月8日,汤耀彬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柳州市柳长路杨柳路口,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汤耀彬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20年12月29日,汤耀彬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柳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21年4月,汤耀彬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柳州市柳北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20130/gxjjw61f6429c-1678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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