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县通报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2-19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1.富川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钟德金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3月26日晚,钟德金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S201省道20公里300米处路段时,被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2022年1月,钟德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富川瑶族自治县卫健党工委委员,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孔祥荣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4月23日晚,孔祥荣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富川县城新建路时,被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2022年1月,孔祥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富川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奉道华酒后驾车问题。2017年7月28日晚,奉道华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富川县城凤凰路时,被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2022年1月,奉道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西岭山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副主任王辉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2月27日晚,王辉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富川县S201省道0公里200米时,被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2022年1月,王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富川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20129/gxjjw61f4d5e0-1678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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