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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南粤清风网 

  春节将至,为强化警示教育,潮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三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吴泽辉滥发津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7年,吴泽辉违规决定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三大队二中队民警、协警发放节日补贴,共计人民币61700元,其中,吴泽辉领取7700元。对此,吴泽辉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此外,吴泽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20年12月,吴泽辉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二、潮安区某五金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党员黄伟奇违规赠送礼金问题。2017年春节、2018年春节、中秋节和2019年春节节前,黄伟奇先后四次向从事公务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合计人民币8000元。2021年1月,黄伟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饶平县新丰镇锡康村党支部书记詹国安滥发津补贴问题。2018年至2019年,詹国安违反有关规定,多次主持召开村“两委”干部会议,讨论决定以电话费补助、春节值班补助等名义给时任村“两委”干部发放津补贴,共计人民币63475元,其中,詹国安领取11400元。2020年8月,詹国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潮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djct.gd.gov.cn/CZ/81914.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