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南粤清风网
春节将至,为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茂名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电白区岭门镇财政所所长李日华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10月27日,岭门镇财政所所长李日华、原会计谢连珠等人违规接受岭门镇大榜村党支部原书记许芪铖宴请,所花费用1020元在大榜村委会财政账目中报销。李日华、谢连珠、许芪铖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11月,三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信宜市金垌镇原林业站负责人张睦辉违规收受礼金、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4月至2017年,张睦辉多次违规收受木材商人等所送礼金共计2500元。2016年至2018年每年春节期间,经张睦辉同意,金垌镇林业站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共计3456元。张睦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10月,张睦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三、高州市谢鸡镇文胜小学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12月,经该校行政班子成员李庆源、古明兰、丁扬汉、丁伟讨论决定,由报账员古天伟使用学校公用经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共计48801.5元。2020年6月,李庆源、古明兰、丁扬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丁伟、古天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四、化州市石湾街道规建办执法队工作人员彭势杰利用职务便利索取财物问题。2018年下半年,彭势杰利用为某村民补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之机,主动要求并收取“办理费”2500元用于个人消费。2020年9月,彭势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茂名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djct.gd.gov.cn/MM/81926.jhtml